陳茵與鄭昊(均為化名)兩人訴訟離婚,雙方對解除婚姻關系及其他財產的處理均達成一致意見,但對婚房如何分割卻各執(zhí)一詞,陳茵認為整套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應得一半價款,鄭昊則認為僅雙方共同還貸的部分屬于共同財產。近日,長寧區(qū)法院根據他們婚前簽署的“財產協(xié)議”作出判決,確認房產為兩人共有,產權歸鄭昊所有,陳茵取得相應經濟補償。
2006年2月,陳茵經同事介紹認識了鄭昊,不久兩人確立戀愛關系...
一位80后的女子告訴我,明年年初她就要披上婚紗走進結婚的禮堂。在這之前,她草擬了一份“婚前協(xié)議書”給男朋友簽字。她說,有了這個協(xié)議書,婚后許多問題都可以參照這個來執(zhí)行,省去了很多爭執(zhí)。
先讓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份“婚前協(xié)議書”的內容:
“第一條:婚后只過兩人世界,不與他人共住。因為每個人都自己的想法、生活方式及習慣。
第二條:老公不得向老婆說謊,不論大小事,不論...
【規(guī)則要旨】
離婚時雙方未就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公司股票進行分割,離婚后一方持有股票并經過數(shù)次轉化和投資,最終股票大幅增值,另一方發(fā)現(xiàn)并起訴分割股票收益的,基本原則是將股票的原始價值及產生的自然增值、孳息認定為共同財產,這涉及分割節(jié)點的選擇與自然增值、孳息、投資性收益等概念的辨析,并根據分割節(jié)點相應地調整財產范圍。同時,若請求分割具有物權屬性的共有物,則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
【實務...
先來看看最高法公布的這一指導性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雷某某(女)和被告宋某某于2003年5月19日登記結婚,雙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雙方婚后因瑣事感情失和,于2013年上半年產生矛盾,并于2014年2月分居。雷某某曾于2014年3月起訴要求與宋某某離婚,經法院駁回后,雙方感情未見好轉。2015年1月,雷某某再次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宋某某認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離婚。
雷某...
基本案情
被告邵某和倪某于2003年10月7日登記結婚,2009年3月6日雙方簽訂了婚內財產約定書,約定雙方收入歸各自所有,債務以各自財產償還。2010年 10月起,雙方開始分居。2011年1月,倪某以邵某債臺高筑等理由,提出離婚訴訟,2011年4月15日法院判決未予準許。2011年4月22日至 2012年4月22日期間,邵某陸續(xù)向原告解某借款1193700元,用于經營土石方工程。2012年7月27日邵某與倪某離婚。后因借款未能如期清償, 解某提起...
平常,尤其是在農村,孩子長大成人之后,往往涉及分家,另立香火的事情,人們通常叫“分家”;父母年邁之后,將財產分給兒女們,有時還開個家庭會,這也叫分家。但是,這些不完全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家析產,分家析產是指家庭成員要求依法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行為。下面,就由滬律網小編帶您去了解一下分家析產到底有何法律性質:
一、分家析產的起源—諸子均分制
諸子均分制是自給自足農業(yè)經濟和血緣擬...
導讀:分家析產,在很早以前就為人耳熟能詳?shù)脑~語,本身不會很難理解,但是,它往往引發(fā)諸多家庭矛盾,甚至親屬間斗毆、廝殺。法院在調解分家析產糾紛,一般會先認定家庭共有財產的共有人有哪些、區(qū)分家庭財產和個人財產,然后根據財產分割原則來分割財產。下面滬律網婚姻法編輯為您詳細地介紹下人民法院調解分家析產糾紛的技巧。
目錄:
一、什么是分家析產
二、調解分家析產糾紛的技巧
三、調解分家析產糾紛的法律依據
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guī)定分家析產可以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分家析產屬于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離析的法律行為,分家析產可適用財產分割這一原則。
申請辦理財產分析的公證,申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機關提交財產分析協(xié)議書(分離家的清單)和財產所有權證件。如果法定應分得財產的權利人中有放棄應得財產的,應向公證機關提出放棄財產的證明書。公證機關在辦理財產分析公證時,還應審查以下事項:
①共有時,要按照...
一、分家析產案件中的虛假訴訟
陳亮(化名)最近因其分家析產訴訟請求未獲法院支持而十分苦惱,他經常往法院打電話向承辦法官一再強調自己只是想將戶口從城鎮(zhèn)遷回村內老宅,父親及兄弟姐妹也都同意,大家都協(xié)商好了,沒有實質爭議,法官只用出個民事調解書就行了并質問法官為什么不能認可他們之間達成的協(xié)議?
承辦法官告知陳亮,他的訴訟請求是與父母及兄弟姐妹分家析產,但根據其提供的證據材料來看,他和兄弟姐妹早...
為統(tǒng)一政策思想,有利于穩(wěn)定,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院在總結審判經驗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召開本市各級法院進行座談討論,與會同志取得較一致意見,形成了討論紀要并經高院審委會討論同意,現(xiàn)將紀要下發(fā)供參照執(zhí)行。
一、離婚時財產的確認與分割
(一)、一般原則及處理
對離婚時財產的處理,要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照顧無過錯方和不得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