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
作者:許世雄
中國法院網訊 銀行起訴要求正在服刑的譚某及其前妻鄒某償還貸款,鄒某以存續期間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在經濟上簽訂了AA制協議為由,不承擔償還義務。近日,重慶市巫山縣法院對此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由被告譚某償還銀行本息,被告鄒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02年11月15日,原巫山縣某局副局長譚某向中國建設銀行巫山縣支行借款4萬元用于在單位購房(實際未在單位購房),并出具了與單位簽訂的...
根據規定,夫妻雙方可以書面約定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同樣,夫妻也可以約定雙方的共同債務由個人承擔,此是雙方當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該約定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但是對債權人并不具有約束力。因為按照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法定的所...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涉及到的因素較多,與借條內容,夫妻雙方的陳述,債權人的陳述及其它相關證據均有關系,在此筆者僅表述法律上的一些原則性規定和解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
——兼對《》第四十一條的理解與適用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該條規定了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如何償還的規定。 夫妻離婚家庭解體,對夫妻原債務如何償還,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最棘手的問題之一。要解決此問題,首先要確定夫妻共...
對此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說,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
首先,要看夫妻之間是否有有效的共同約定。 根據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對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則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即認定為個人債務。
其次,則須從夫妻的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和與婚后所負的個人債務作考慮因素,從而認定是共同還是個人債務。 1.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債權人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
明明是丈夫在外賭博欠的債,債主卻沖上門來讓妻子歸還,還口口聲聲“夫債妻還名正言順”;前不久還看到債務人有房子住、有轎車開,然而前去討債,債務人卻拿出一份,聲稱剛與妻子離婚,所有財產已歸妻子名下,自己現在一無所有……當債務與夫妻財產“攪和”在一起,就有些說不清道不明了,到底哪些債務是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哪些僅僅是一方的債務,另一方沒有歸還的義務。本專題將請...
【案情】 原告:徐景文。 被告:沈炳云。 被告:付啟星。 沈炳云與付啟星原系夫妻。在存續期間的1989年12月,沈炳云為學開汽車,由付啟星出面,向徐景文借款3500元。1991年9月,沈炳云和付啟星由法院判決離婚,同時判決,3500元債務由沈炳云負責償還。此后,徐景文多次向沈、付二人催要欠款,該二人互相推諉。付啟星稱,我與沈炳云離婚時,債務3500元,法院已判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