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離婚時,因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債務未作處理,或者在離婚后產生的因原財產處理、子女撫養所負的債務,形成離婚后的共同債務。具體情形如下:
(1)離婚時雙方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所負債務作出處理,離婚后債權人主張權利的;
(2)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雖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但離婚后債權人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的;
(3)離婚后因就分割...
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的,債務人或者債權人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破產申請,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要遇到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經審查發現有下列情況的,破產申請不予受理:(一)債務人有隱匿、轉移財產等行為,為了逃避債務而申請破產的;(二)債權人借破產申請毀損債務人商業信譽,意圖損害公平競爭的。”第十四條規定:“人...
侵權行為或犯罪行為對受害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必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民事侵權行為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責任,在民事責任中重要的一項承擔方式上賠償損失;犯罪行為的法律后果是受到刑事處罰,而刑罰中就包括了罰金的處罰方式,同時也賦予受害人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權利。夫妻一方因民事侵權或刑事犯罪而產生的債務或罰金,是夫妻一方的過錯或犯罪行為所導致,與夫妻的另一方沒有法律聯系。因此,該債務或罰金以...
對于這種情況,對方當事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查核債務是否存在:
(1)對于一方提出債務逐一核對,據實認定債務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張債務的一方舉證,某項債務是否存在,不是單憑口說而是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些證據包括借款證明、債權人的證詞、借款用于何處的證明等;
(3)認真查核所有的證據,看看這些證據相互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
(4)根據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提出能反駁其主張的...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負擔的債務,原則上由個人承擔,但如果該負債是為購置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產或其他貴重物品,而該物品又因夫妻關系的長期存續而轉化成的,則...
分居現象在我國的婚姻生活中是一個較常存在的問題,分居可因一方的單方意思所發生,也可因雙方的合意而形成。分居是夫妻生活狀態或生活方式的變化,而不是夫妻的性質發生變化。即使分居滿兩年,也只是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理由來得到法院的認可,我國并沒有建立嚴格意義上的夫妻分居制度。分居期間的財產是否為夫妻的個人財產,分居期間所負的債務是否為個人債務,在我國并沒有得到法律的明確認可。 筆者認為,應就分...
離婚時,雙方對于債務的負擔也有不同的心理,而利用離婚規避共同債務的現象也是時有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并不是僅僅只是以夫妻一方愿意承擔全部債務或者部分債務而可以免除另一方的債務承擔責任。暫且不論到底是何種原因,事實上,夫妻之間對于債務承擔的約定或者法院的判決,只能是對夫妻雙方之間產生約束力,而對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間用于夫妻共同生產、生活的共同債務,仍然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這種承擔不以夫妻之間...
問題:
丁某與湯某于三年前結婚后不久,丁某染上賭博惡習,欠下賭債2萬余元。湯某在屢勸無效的情況下,提出離婚。丁某也同意離婚,但在時,丁某認為這2萬余元賭債應由雙方共同承擔。湯某則認為,賭債不屬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債務,因而不愿承擔。賭債是否屬夫妻雙方共同債務?
中律網律師解答:
我國《》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一)債務發生在存續期間。 (二)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一)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正如婚前個人債務可以通過約定而使之成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樣,夫妻在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所負的共同債務也可以約定為個人債務。但是,這種約定不得以逃避債務為目的,否則該約定是無效的。而且,夫妻將共同債務約定為個人債務的效力只對夫妻雙方內部而言,該約定不能對抗第三人,除非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如果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明知或同意該約定,夫妻仍應就該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