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30歲的王明經人介紹認識了徐芳,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二人戀情火速發展。同年7月,王明給付訂婚彩禮8800元,2004年2月8日給付12800元。徐芳的父親徐大發收下21600元彩禮后,出具了一張收條。2月11日,兩人登記結婚。孰料,2004年6月17日,結婚才4個月的夫妻就因感情不和而離婚。時隔不久,王明一紙訴狀將曾經的岳父告到法 院,要求其返還21600元彩禮。
案情 王明告訴記者,當初他與徐芳熱戀時,徐大發就表示,...
【案情介紹】
2004年9月,某市郊區的程榮光(男)與外地農民王招娣(女)經人介紹相識訂親。舉辦訂親儀式的當天,程榮光給了王招娣9000元彩禮錢,程榮光父母給王招娣的弟弟200元,并給王招娣買了幾套衣服。兩人預計2005年3月28日去領結婚證。2005年春節期間,雙方父母因春節往來及舉行結婚儀式等問題產生不同意見,分歧較大。2005年3月28日,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但雙方仍處于戀愛階段,最后終因雙方家長矛盾惡化,兩人未...
彩禮,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向女方贈送的錢物。與一般的贈與有所不同,彩禮贈送是有目的的贈與,是適齡男女訂立婚約的一道程序,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結婚又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婚約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是由于彩禮往往數額較大,在有些地區和家庭,為兒子娶妻而贈送的彩禮,甚至是老人的一生積蓄。在一方不守婚約或未能共同生活時,給予彩禮的一方可能會遭受重大損失甚至給以后的生活造成困難,因此基于公平的原則和禁止借婚姻...
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在我國已由來已久,早在西周時期,以中國先秦時期社會風俗為基礎建立了婚姻“六禮”制度,即合法的婚姻必須通過納彩、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六禮完成。其中納征就是指男方送聘禮給女方家。隨著社會制度更替,法律的發展和進步,男方送聘禮在法律制度中已經被廢除,但做為一種習俗被沿襲至今,并在全國范圍內普遍存在?! ∪欢?,關于彩禮的性質,究竟是一種贈與還是一...
當今社會隨著離婚率不斷上升,返還彩禮糾紛不斷增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應當返還彩禮?對此,我國目前有兩個法律依據: 其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9條規定“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 θ〉秘斘锏男再|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
彩禮糾紛訴訟,訴訟主體該如何確定呢? 在最高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具 體問題的解釋中,只是說“給付方”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那么這里所說的給付方是否包括當事人的父母呢?實際生活中,婚約彩禮的給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約雙方當事人之間直接發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親屬通過婚姻介紹人給付另一方父母或親屬。因此如果訴訟主體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于這類糾紛的解決。從原告角度看,給付的彩禮是家庭共...
贈送彩禮與一般的民事行為有所不同,贈與方不可能要求對方出具收條等書面手續,以表明其已收到彩禮。因此,當引發彩禮糾紛時,當事人舉證比較困難,一般只能提供證人證言,且多為親友證言,通常證明力不大。對方當事人也常以此作為抗辯,主張不予采信?! 榱耸占欣C據,當事人往往會不經對方同意,錄制雙方談話錄音或電話錄音。那么對于此類視聽資料如何認定呢?1995年最高院在《關于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私自錄制其談話...
2004年5月,某鄉農村青年王某經人介紹與本村女青年李某談戀愛。為了正式確立戀愛關系,王某家給李某家送去價值3000余元的彩禮。雙方在談戀愛過程中,李某發現王某有賭博的惡習,不愿和王某繼續談下去,于是向王某提出結束戀愛關系。王某心中十分不滿,提出要李某家歸還彩禮,否則他將不會罷休。由于李某家已將彩禮用了,不能歸還。2004年10月8日,王某見李家沒有歸還彩禮,就和父親手拿扁擔、菜刀到李某家,不顧李某家人的反...
娶媳婦男方要送彩禮,嫁閨女女方要陪嫁妝,不僅僅是時尚,而且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我國古代結婚程序中有“六禮”之說。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現在的彩禮相當于古禮中的納征,是“六禮”必不可少的一禮。本案就是一起有關“彩禮”的官司。原告趙汝,被告錢南,案由:離婚糾紛。
二、案情 2002年6月,趙汝經人介紹與錢南相識相戀。2003年2月9...
結婚當日,新郎沒有娶未婚妻,卻另娶了他人。這令“未婚妻”非常傷心,悲痛中生病三月。曾經的未婚夫妻因為“彩禮”一事,雙方對簿公堂。
確定戀愛關系雙方訂婚
王銘是溫縣趙堡鎮人,今年25歲。 2007年5月,在媒人鄭某的介紹下,他和23歲的老鄉李娜(化名)開始了交往,雙方覺得 彼此投緣,很快確立了戀愛關系。經雙方老人商量,于同年6月13日按照農村習俗舉行了訂婚儀式,男方給女方拿了8800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