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手后,能索要“青春損失費”嗎?
無論是正常的戀愛關系結束,還是有配偶者非法同居關系終結,索要分手費等糾紛都是屬于雙方自愿的行為結果, 如果一定要通過法院解決, 我國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的,也是不予保護的。
二、離婚時,彩禮能返還嗎?
1、哪些情況需要返還結婚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
【案情】
原告陳某云,男,1956年出生,漢族,農民,住所地夏邑縣北鎮鄉。
原告陳某峰,男,1986年9月5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所地同上,系原告之子。
被告張某愿,男,1955年7月19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所地夏邑縣北鎮鄉。
被告蔣某平,女,1957年出生,漢族,農民,住所地同上。系張某愿之妻。
被告張某紅,女,1981年10月26日出生,漢族,農民,住所地同上。
2002年8月,原告陳某峰、被告張某...
滬律網網友提問:
有一對夫妻由媒人介紹而草率結婚,由于婚前沒有充分了解,沒有談戀愛,婚后雙方經常吵口打架,女方以感情不合為由要求與男方離婚。男方提出要求退還禮金2萬元,并賠償男方的損失,還要告女方是詐婚。其中1萬元是婚前給女方,另外1萬元是婚后給女方的。請問女方是否應該退還禮金,應該退多少?是否應當賠償男方損失?
滬律網某律師回復:
若男方婚前給付禮金導致生活困難的,可以起訴離婚并要求...
咨詢:訂婚彩禮返還可能嗎?我跟女朋友是經別人介紹認識的,因為歲數都大了就匆忙地訂婚了,我們家里還給了她們家里一筆錢。但是結婚后我們都沒有在一起,各自去了不同的地方工作,后來女方反悔了, 不想跟我結婚,我想既然不結婚那就要把訂婚彩禮返還給我,可是她們家里人都不同意,請問我該怎么辦?我能要回這筆彩禮錢嗎?
解答:根據目前中國的國情,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
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1993年《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來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并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
彩禮,是我國古代傳統婚禮中“納征”的俗稱,是指男女雙方完婚之前,由男方付給女方本人或其親屬作為訂立婚約成立條件的財物,女方接受之后,婚事乃定。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作“聘娶婚”。如果雙方沒有就訂立婚約形成合意,一方當事人只是為了取悅對方而給予的禮物就不能認定為彩禮,只能認定是一種贈予行為。彩禮有兩個特征:一是依習俗給付;二是有與女方結婚的目的。應當指出的是,現行...
滬律網網友提問:
劉先生與張小姐2010年確定了戀愛關系,雙方在戀愛過程中感情良好,很快談及結婚事宜,當時張小姐提出想擁有一輛私人小轎車。2011年1月26日,劉先生與張小姐一起去汽車市場考察,張小姐選中了一輛POLO牌小轎車,由劉先生支付了車款及保險費等費用,車輛所有人登記在張小姐名下。另外,劉先生還花費2600元為張小姐購置了手機。之后二人發生分歧,2014年10月,張小姐提出終止戀愛關系,并拒絕返還車款,...
滬律網網友提問:
我經人介紹與一女孩認識,按照我老家的習俗,要付一定的禮金才能結婚,加上所有一切有1萬元左右了。我在西藏工作,她前段時間隨我來到西藏。因兩人沒有共同語言未能結婚,她也就回去了,回去后她便提出分手。請問:我可以追討到以前所付的禮金嗎?我如果要起訴,由于地域原因,我該怎么辦?另:對方沒有打任何收條之類的東西,但我可以找到證人。
滬律網山東楊玉剛律師回復:
你可以要求對方返...
近日,在耀州區人民法院法官的悉心調解下,男方成功要回了為結婚東拼西湊借到的2萬元彩禮錢。
2013年11月,趙輝(化名)與張瀾瀾(化名)經人介紹相識,并于2014年5月訂下婚約。在女方父母的索要下,趙輝給付張瀾瀾彩禮現金14880元、價值7100元的“三金”、手機及照相機各一部。2014年9月,趙輝再次向張瀾瀾給付彩禮10000元。經過一段時間交往,當趙輝向張瀾瀾提出結婚時,張瀾瀾開始以各種借口推脫,最后明確表...
事情經過:
2014年2月,女子趙某某與蔣某某結為夫妻。同年6月,趙某某起訴與丈夫蔣某某離婚,海原縣法院經審理判決,趙某某于判決生效后30日內退還蔣某某彩禮9萬元。2014年12月25日,因趙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蔣某某向海原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5年初,執行人員經多方了解,找到了在賓館打工的趙某某,向她釋明了應承擔的法律義務,但其以反鎖房門、隱藏隨身財物等方式拒不配合,并辯稱彩禮已全部用于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