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張女士來電咨詢:2010年年初,我的兒子與其女朋友相識,雙方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發現彼此性格相近并約定于2011年10月1日舉行結婚儀式。同時,男方于2011年8月給女方70000元彩禮,但在2011年9月28日雙方因房子裝修及舉辦酒席地點問題發生爭吵,女方提出解除婚約。請問律師,像我這種情況,能要回彩禮錢嗎?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盧彥民、尹星律師解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
2011年9月,蔣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女青年劉某。2012年初,蔣某與劉某領了結婚證。婚前為表示誠意,蔣某給了劉某1.4萬元彩禮,后舉辦婚禮當天,蔣某又拿出了1萬元彩禮。
然而結婚不到兩個月,劉某就帶著陪嫁用品回了娘家,一直住到生了孩子才回夫家。更讓人不解的是,還沒等孩子滿月,劉某就拋下孩子,獨自回到娘家不歸。
2013年1月,蔣某一怒之下向棗陽市法院起訴離婚,而劉某卻不同意。為了挽救破裂的婚姻關系,法院...
在審理該類案件中,原、被告雙方往往對給付彩禮的數額產生較大分歧,而彩禮一般都是由男方經媒人之手轉交女方,這時媒人就成了男方給付女方彩禮數額的 關鍵證人。但由于證(媒)人往往都是雙方當事人的親戚或鄰居,媒人存在著怕得罪雙方的思維,故往往拒絕出庭作證,充其量只是礙于原告方情面僅僅出具一份書 面的證人證言,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第五項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
問:張律師,您好,我和我老公現在要離婚,我們雙方都是農村的,在老家舉辦了結婚儀式,并未領結婚證,現在結婚才3個月,雙方感覺都不合適,現在要離婚,男方要我返還彩禮錢,合法嗎?
答: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存在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
【案情簡介】
原告袁某訴稱,2010年11月8日,被告李某、楚某向其借款5.6萬元,并親手執筆出具借條一張,后經其多次向被告索要,二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償還,無奈之下只好持借條提起民間借貸之訴,請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告歸還借款5.6萬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用。
被告李某辯稱,借條是其本人所寫,但事情并非單純借貸關系。2010年底,原告妻子到被告家托被告給其兒子介紹對象,后幾經周折被告通過鄰村一人給原告兒子介...
2012年10月,戴某與梁某經人介紹相識,后兩人感情發展順利,并于當年12月在農村舉行了訂婚儀式。之后,戴某將訂婚彩禮6萬元交給梁某父親,并為梁某購置了金首飾。依據農村習俗,梁某父親退回戴某聘禮2.2萬元,并給戴某5000元見面禮。
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戴某和梁某雙方因性格不合,漸行漸遠。最終,戴某提出分手,梁某表示同意。戴某要求梁某返還訂婚彩禮及訂婚禮物,但梁某拒絕。多次索要未果,戴某最后將梁某及其...
【案情】2012年3月,原告胡某某、被告劉某某通過楊某某和周某某介紹相識談婚。4月底,被告到原告家中,原告父母給了被告見面禮1000元。端午節時,原告父母給了被告現金600元;被告父母給了原告現金600元、價值900元的服裝一套和價值50元的傘一把。2012年8月6日,原告及其父母、介紹人楊某某和周某某及其他親友去被告家,給付被告彩禮50000元,被告家擺酒席兩桌宴請了原告一行人。原告父親的老表、介紹人周某某提出:若男方悔...
張某與李某(均系化名)相識不久后,便于2014年7月7日按照本地習俗舉行了結婚儀式。在舉行結婚儀式前,男方依本地習俗給了女方彩禮五萬元,三金(金耳環、金項鏈、金戒指)價值九千五百元。今年5月份,雙方因故分手,分手前雙方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在男方提起訴訟,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及三金,共計價值五萬九千五百元,女方則不同意返還。
張某提出的主要理由及法律依據是:解除婚約是女方提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1、什么是彩禮。這里所說的彩禮,在一些地區又稱聘禮,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僅僅是指按照當地習俗,男方在婚前給予女方一定數量的現金或財物,表示其欲與對方締結婚姻的誠意,中國古代的法律將由此形成的婚姻稱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對方支付財物,是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為了與對方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必須給付,具有明顯的地方習俗性的,屬于彩禮。若給付的財物不是按照當地的風俗習慣不得已而給付...
1、彩禮是贈與嗎?
第一,如果男方是以和女方結婚為目的而給錢,這樣的行為是屬于附條件的贈與,屬于彩禮錢,女方悔婚,男方有權利要求退錢。
第二,若戀愛期間,男方是為了討女方的歡心,給女方買衣服又送錢,這則是一種無任何附加條件的贈與行為,不能要求返還。
2、一方悔婚,結婚彩禮可以要回來嗎?
婚前一方悔婚結婚彩禮怎么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