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后彩禮可以要回嗎?離婚彩禮怎么處理?法律對彩禮的態度是什么?
可以說,彩禮是封建社會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的主要特征,違背了婚姻是建立在愛情基礎上的原則。
早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后,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
網友提問:
離婚彩禮返還的標準是什么?
律師解答:
我國《婚姻法》,并未對婚約和彩禮作出規定,都只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風俗習慣中,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一旦婚約解除,便引發糾紛。這種基于婚約所發生的財產流轉關系在婚約存續期間,當然不發生返還問題;一旦婚約解除,此財產流轉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基礎,接受彩禮的一方就應當返還...
【案情】
張某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剛與丈夫離婚,于是希望找到一個經濟富裕的人家結婚。后經人介紹與大自己一歲的李某相識,李某家庭富裕,一直沒有結婚。認識后不久,張某便同意與李某結婚,但要李某給付50萬元彩禮。李某雖然有些顧慮,但由于對張某比較滿意,還是同意了張某的要求。為了讓李某和介紹人放心,張某主動提出簽署一份彩禮返還協議。內容是:雙方自愿結婚,與他人無關,男方給付彩禮50萬元,如果雙方婚姻維...
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產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產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嫁妝的分割與返還的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女方親屬陪送嫁妝的行為應認定...
對于彩禮,我國法律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男方請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應支持:
1、給付彩禮后,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給付彩禮后,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而后雙方又離婚的;
3、給付彩禮后,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導致給付彩禮人生活困難的,而后雙方又離婚的。
對于陪送嫁妝,我國婚姻法律認為此時贈與行為,且分如下幾種情形:
1、在婚姻登記前的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家人對女方...
(一)關于彩禮糾紛處理的其他情形
對于彩禮返還的情形,除了《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之外,結合司法實踐,還應當考慮以下幾種情形:
1.解除婚約。解除婚約,應當認為是解除條件的成就,在雙方合意解除婚約的情形下,除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應當認定彩禮贈與所附的解除條件成就,彩禮應當予以返還,這也是符合社會觀念以及一般習慣的。
2.一方當事人患有精神病或者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痘橐龇ā返?條...
辦完婚宴就分手,而這對夫妻竟還沒領證。重慶一對小夫妻辦了婚宴,但由于兩人忙著去重慶主城打工,而且年齡也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沒來得及領結婚證。然而,這一年來,兩人經常吵架,最終兩人分手。但由于分手后,兩人產生經濟糾紛,鬧得要民警來協調了。
面對這起未到法定婚齡先辦婚禮后領證的情況,警方提醒,男女雙方在處理婚姻關系上,一定要達到法定婚齡,并去民政部門登記。否則一旦面臨分手,雙方的身份關系得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司法實踐中,彩禮糾紛應當注意下列問題:
...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
首先,在當地廣大農村地區,一貫將舉行結婚儀式并共同生活視為男女結婚的標志。雙方一旦結婚,就成為了...
彩禮是夫妻一方婚前以結婚為目的而給予另一方財物的行為。彩禮不是一個法律用語,在處理相關彩禮時間時,定位婚約財產。從司法實踐經驗和相關法律依據總結可知,譬如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和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等都不能認定為彩禮。
不能認定為彩禮的情形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