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權利?
1、轉租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轉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2、轉租金的確定權
房屋轉租的租金,由轉租當事人協商確定。
3、轉讓對房屋的承租權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應當事先征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與有承租公房居住權人的互換...
近日,劉女士來電希望了解關于遺囑的相關規定。她父親去世前曾在3位朋友的見證下,請同事代書了一份遺囑,表示其名下房產歸大女兒劉女士繼承,可父親只在這份代數遺囑上摁了手印,卻沒簽字。如今老父親過世,其他三個兒女不認可這份遺囑,他們稱父親生前曾經是工廠的領導,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如果這份遺囑是父親的真實意思,老人一定會簽字確認。劉女士因此想了解代書遺囑的確認條件。
解釋:依據《繼承法》,代書遺囑...
譚某與蔡某育有一兒一女,兒子于1986年與王某結婚。2001年兒子因病去世,王某一直未再婚,與公婆同住,盡心贍養公婆。
2013年兩位老人相繼去世,遺留下一處六間房屋。此時遠嫁的譚某女兒小譚回到譚家,稱其要繼承全部房產,要求王某搬離房屋。兩人為此多次發生爭吵,于是找到平谷區黃松峪鄉調委會,請求調解。
平谷區司法局黃松峪鄉司法所張XX表示,根據我國《繼承法》,譚某女兒小譚應當享有繼承權。
而我國《...
一、訂立遺囑時需要滿足以下要件才合法有效: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遺囑為民事行為,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有設立遺囑的行為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我國《繼承法》第 22條的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
1、拒絕贍養老人的不孝子,有權繼承財產嗎?
我國《繼承法》第7條第(3)項明確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由此可見,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在上述法定的情形下,其他繼承人可以依據此條的規定主張其喪失繼承權。至于判斷情節嚴重的標準,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
贈予房產稅對房地產贈與和繼承的稅收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很多文件中作出了規定,包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4〕1036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房地產交易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44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
遺囑繼承是法定繼承的對稱。遺囑繼承制度起源于羅馬法,《十二銅表法》第5表第3條規定:“凡以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或對其家屬指定監護人的,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什么是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后按照其生前所立遺囑繼承其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所謂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對其個人所有的財產進行處分,并于其死亡時發生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遺囑具有其獨特的法律特征:是單方民事法律行...
濟南市民路先生的父親生前立下遺囑,將房子給其弟弟,弟弟未盡贍養義務,其父私自將房子賣掉。其父死亡后,弟弟以繼承人身份來討要購房款。近日,他找到律師咨詢相關法律問題。
我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母親去世早,這些年父親身體不佳,一直需要人照顧,早前立遺囑將名下房子給老二,我們應允輪流照顧父親。我的媳婦工作自由輕松,父親大多在我家居住,但他承擔自己的醫藥費。妹妹耐性差,照顧得少些,老二家庭條件不...
遺產引糾紛
李富與前妻生育子女李成、李平。1991年3月30日,李富與伍芳再婚,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于2001年購買了原萬盛區某房屋一套(產權人是李富)共同居住。
2005年3月24日,李成單方表示:從2005年3月24日起,李成和李富斷絕一切關系,并出具了一份“解除關系書”。
2011年2月15日,李富出具一份由他人打印的《贈言》,載明:李富與伍芳的婚后共同財產重慶萬盛經開區某二室一廳住房,按法律規定男方所得...
案情回放
原告劉甲訴稱,被繼承人賀某是我和三被告的母親,賀某生前由我和被告劉乙輪流贍養,每家四個月,后其于2007年12月30日去世。
賀某去世前,其所在的大興區黃村鎮某村實行農民土地承包政策三十年不變,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賀某于2005年1月1日與該村村委會簽訂了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并擁有確權確利土地1.2畝,其去世后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的收益。
2008年春節前,賀某分得村委會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