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欲與丈夫離婚,但是礙于之前矛盾較大不想再見面,請問我是否能本人不出庭,由律師全權代理參加庭審?
答: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婚姻關系作為一種身份關系與當事人的人身密切相關,如果本人不參加法庭審理,法院將無法對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等實質性問題查清案件事實。...
在起訴離婚案件中,由于人口流動等因素難以聯系到被告人,只能采取公告送達方式。近日,壽縣法院審理了一起被告下落不明的離婚案件,在事實與證據的背后支持了原告的訴請。
原告吳某訴稱:本人與孫某于2011年10月10日補辦結婚登記。二人婚后在共同生活期間,由于性格不合,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感情一直不好,故本人曾于2012年7月向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因未提供足以證明其與孫某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被判決不...
2012年5月,年近四十的張先生與萬女士登記結婚,此前雙方都各自有一段失敗的婚姻,能迎來感情生活的第二春實屬不易。
但好景不長,一年后,張先生就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理由讓人大跌眼鏡。“結婚后,她不但向自己家人隱瞞了我們已經登記結婚的事實,還一直與前夫共同生活。”
經調解后,張先生撤訴了,但今年8月,他忍無可忍,還是要求離婚。
今年38歲的張先生是浦江人,早年離異,獨自帶著兒子小張...
劉女士因自己六旬的丈夫張先生與婆婆家的男保姆保持同性戀愛關系,且獨占自己的補償款,多年未對婚生女兒盡父親義務而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目前,豐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劉女士起訴稱,她今年45歲,與張先生于1992年相識,1998年12月5日登記結婚,1999年5月生下一女。兩人從2009年至今分居五年。張先生與其母親家的男性保姆保持同性戀關系,并以家暴威脅劉女士保守秘密,要求劉女士與同性戀保姆分享丈夫,這侮...
從江夏區法院獲悉,一名女子兩次打官司要求離婚均未獲準,原因是她的丈夫如今中風殘疾。
2013年7月,原告鄭女士起訴離婚,理由是丈夫婚后對家庭沒有責任感,彼此性格差異較大,經常為家庭瑣事爭吵,以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請求離婚。但是法官最后判決兩人不準離婚。
今年6月,鄭女士再次向江夏區法院起訴離婚。
被告尹某辯稱,他和鄭某是自由戀愛結婚,婚后感情一直較好,他于2012年9月突發腦溢血偏癱,生活不...
丈夫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十年后妻子不堪生活壓力向法庭起訴要求離婚。惠民縣法院經審理,判決準予雙方離婚。
劉婷與王松結婚后,2004年小兩口有了一個男孩。不久,王松因矛盾糾紛殺害了自己的同事,被判處死緩,至今仍在監獄服刑。丈夫入獄后,劉婷的生活變得異常艱難。十年后,劉婷實在不堪忍受生活壓力,到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撫養孩子。王松同意離婚,但想要孩子的撫養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王松依法...
日前,巴南區萬某認為丈夫沒有兌現婚后買房買車承諾起訴離婚,被法院一審駁回。
法院審理查明,33歲萬某和40歲彭某2011年相識戀愛,2012年登記結婚,去年生下女兒。今年5月,萬某與丈夫因為買房發生爭吵。8月,萬某起訴要求離婚。
“結婚前,彭某承諾婚后買房買車。”萬某稱,但是丈夫沒有兌現,因次屢屢爭吵導致感情破裂。彭某稱,婚前并沒承諾買房買車,婚后與妻子感情一直較好,雖然因為買房問題發生...
在江油市法院了解到一起離婚案:江油男子陳明酒后駕駛摩托車,與一輛貨車相撞,不幸成了植物人。兩年后,妻子以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經多次調解未果后,法院依法作出判決,駁回李蕓的離婚訴求。
深夜遭遇車禍 男子重傷入院
1986年出生的陳明是家中獨子,家住江油市二郎廟鎮。他與妻子李蕓自由戀愛結婚,婚后與父親出外打工賺錢,李蕓則留在家中和陳明的母親一起種地、帶孩子。
2011年冬至那天,從外地打工歸...
和睦的家庭建立在夫妻雙方彼此信任、相互依賴和共同付出的基礎之上,若一方未能承擔家庭的責任,就會導致安全感失衡,進而雙方缺乏信任。近日,涇縣法院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妻子王某懷疑丈夫駱某在外與他人有私情,但卻無法舉證證明,最終法院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駱某與王某在2003年外出打工時相戀,后駱某入贅王某家,兩人開始同居生活,在2007年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兩人先后于2004年、2011年生下一雙兒女。但婚后王某...
舊社會父母包辦強迫的換親婚姻,給婚姻雙方都造成無限痛苦。盡管現在社會有了很大進步,可這種現象在有些地方仍存在。近日,涇縣法院審理一起離婚案件,原告江燕被換親32年,因其不能證明與丈夫被告尚宇的妻感情徹底破裂,故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1981 年,江燕與尚宇經人介紹相識,由父母包辦換親,尚宇的妹妹嫁給了嫁給江燕哥哥,而江燕嫁給尚宇。次年1月,二人領取了結婚證。后江燕生育一雙兒女,現均已成家,并獨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