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當事人不能或者不愿采用登記離婚的,都可以適用訴訟離婚。
(一)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1.調解無效。此為程序性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首先應該予以調解。調解是必經程序。
2.感情確已破裂。此為實質性條件,是判決離婚的唯一法定理由。《婚姻法》規定了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標準。《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
新婚姻法有關訴訟離婚的條件是究竟是如何具體規定的 ?接下來為您詳細介紹。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滬律網網友咨詢:
我和丈夫2014年12月份領了結婚證。在這之前丈夫和一個女孩來往持續有四年之久,多次發生性關系。結婚后,我發現兩人還經常發短信、打電話,4月份我發現丈夫和她在家發生了性關系,我們動了手。那女孩每次在我丈夫不接她電話時她都要給我打電話,說我丈夫又和她怎么了,我很痛苦。那女孩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訴了我:兩人已多次發生性關系,丈夫常帶她和朋友聚會,大家都知道他們的關系,且我丈夫把自己的...
從生理和感情因素看,未成年子女由母親撫養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是絕對的。人民法院對權歸屬的判定是根據多種因素來考慮的。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有關司法解釋對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權歸屬的判定,明確了法院應考慮的相關因素。
首先,對子女撫養的問題,從原則上講要從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長等方面來考慮。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只有他們符合以上情況,他們都有取得子女撫養權...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和支出的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于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于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
依據國務院頒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實施日期:20070401)》,離婚訴訟中,夫妻雙方當事人可能需要負擔的費用如下:
1、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
一、離婚案件確定管轄法院的一般原則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確定管轄, 原告應當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并且適用一般地域管轄,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所謂“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
網友提問:
我的朋友沈某一直懷疑他的另一半朱某在外與他人同居,后獲知,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婚姻破裂的,無錯方有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權利,于是就一直在尋找這方面的證據。2月14日,沈某獲知朱某在某一男子家中,便攜帶了照相機來到該男子家中,拍下了朱某在該男子家中有關照片。次日,沈某便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要求朱某賠償其精神損失1萬元,請問,沈某的要求可以得到保護嗎?
律師解答:
根據《婚姻...
案例介紹:原告尚某與被告王某于1989年冬天經人介紹相識,1991年雙方舉行婚禮,1993年3月22日雙方生育一男孩,雙方生活的一直很美滿、幸福。但天有不測風云,孩子在不滿一周歲時得了重病,王某多次給孩子輸血,導致身體虛弱,精神也受到了一定的打擊。
1998年家庭的一次意外失火,使王某精神上再一次受到嚴重打擊,從此王某患上了精神分裂癥,這直接影響到了雙方的感情。于是在尚某苦苦支撐幾年之后,雙方已無法共同生...
滬律網網友提問:
今天我接到法院的電話說我妻子起訴離婚,今天法院打來電話就說是想確定一下我住的地址,說是看在不在他們管轄范圍內,因為我的身份證登記的地址是在他們區,還問了一句:對這個起訴我什么意見?現在我該注意些什么?
湖北王建峰律師回復:
對于本案件離婚是對方的權利和自由,你不同意離婚,又無法定的離婚理由的,法院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但是對方在6個月之后可以再次起訴離婚。建議還是及時...
年過五旬的行唐人李明與妻子王月,三年來交替起訴離婚三次,最終,由主辦法官診斷出其“病根”,對癥下藥,順利調解結案。
因家庭矛盾丈夫李明曾于2013年向法院起訴要與妻子王月離婚,后經人做工作李明撤回起訴,但家庭矛盾并未緩解,雙方也未和好。2014年原告王月向法院起訴與被告李明離婚,法院經審理,判決不準離婚,但判決生效后,由于雙方不能心服口服,仍互不讓步,一直分居至今。2015年5月,原告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