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任一方對個人財產擁有所有權,任一方以個人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為法律禁止,但由于擔保行為而發生的債務另一方則無須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當然夫妻約定或相對方事后追認的情形除外。對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在為對外擔保行為時應征得夫妻另一方的同意,除非事后夫妻有明確約定或夫妻另一方作事后追認,否則一方要單獨承擔責任。
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無效,應適用何程序? 請求確認離婚協議無效,應適用何程序?楊某與林某原系夫妻關系,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置有一套價值20萬元的商品房,2002年3月12日,楊某與林某在原婚姻登記機關協議離婚,協議約定雙方婚后共同購置的商品房歸女方所有,女方自愿一次性給付男方人民幣8萬元,并約定雙方債權債務各自負擔。而此前的2001年2月份,楊某因承包影院向盧某借款18萬元,并承諾如未能按時還款,愿以自家商品房抵還...
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能否對抗第三人 散伙協議對合伙債務約定能否對抗第三人[案情] 被告武彥清、梁志鵬系夫妻關系,二人于2002年9月以武彥清的名義與另一被告劉國林合伙經營煤場,2002年11月至12月期間原告霍晨亮向該合伙煤場送煤矸石,除付部分款外,尚有65.56噸矸石,每噸矸石39元共計折款2556.84元未付。2003年9月22日被告武彥清、劉國林散伙并達成散伙協議,約定:“劉國林負責清償霍晨亮煤矸石款。” 原告霍晨亮...
引言:當前,在夫妻離婚的訴訟中,夫妻一方經常拿出在婚姻期間個人對外的債務,而該債務作為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從未知曉或從未獲得利益,從而引出了大量的糾紛。
案件回放
李女士和張某于1983年結婚。婚后張某沾染上賭博惡習,欠下大量賭債。為了償還賭債,自2003年至2005年,張某瞞著李女士分10余次借賭友款共計6萬余元。因為沉迷賭博,張某對家庭不管不問。2006年12月,妻子李女士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與張...
一、離婚和離婚的基本要求 離婚,是指配偶雙方在生存期間依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其基本要求有四個方面:一是在時間上,離婚只能發生于配偶雙方生存期間,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則不存在離婚;二是在主體上,離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雙方自己行使。即只有夫妻才能提出離婚,任何人都不能對他人的婚姻關系提出離婚主張;三是離婚的前提,應該是有合法婚姻關系存在,非法同居關系,或以欺...
夫妻財產約定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和婚前財產歸一方所有,這種通過雙方協商約定的夫妻財產制,稱作約定財產制。約定財產制在下列范圍內受法律保護: 一.共同財產制:是指男女雙方對婚前財產和婚后財產全部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認為婚后共同生活,應當財產不分彼此,對維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約定婚前婚后財產為共同所有。 二.分別財產制,是指夫妻約...
合同糾紛案中能否將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以下簡稱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目前審判實踐中存在著以此條規定為依據將合同糾紛...
兩次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均判決不準離婚,已與妻子、父母分居多年的楊某便想通過訴訟途徑分得家庭共有房屋中自己的份額。然而,法院卻對他這一看似合理的請求說“不”,近日,海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駁回楊某的訴訟請求,楊某未提出上訴。
楊某于1992年11月便與妻子嚴某登記結婚,婚后雙方一直與楊某的父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1993年,由楊某的父母主要出資,楊某與嚴某參與勞動,共同建造了位于海安縣海安鎮...
以下是一則關于再婚財產處理的例子:
劉女士今年36歲,離異兩年,擁有價值300萬的兩套房產,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另有65萬元存款和外部欠債15萬元。由于業務事務繁忙,沒有做投資,也沒有購買任何商業保險。劉女士每年經商收入在50萬左右,但業務的實際盈利更多些,盈利的資金壓在了庫存和應收賬款上。劉女士有一個5歲的兒子,在讀幼兒園,每月教育費和生活費大概要3500元左右。劉女士最近有再婚打算,愛人是國家公務...
花心丈夫出爾反爾 放棄家產承諾有效 
    中國法院網訊   不檢點的丈夫曾向妻子立下保證書,如果再做對不起妻子的事情,就“放棄家產”。然而,丈夫依舊沾花拈草,憤怒不己的妻子向法院提起離婚官司,并要求占有全部夫妻共同財產。日前,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丈夫王某的保證書有效,夫妻共同財產歸妻子路某所有。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