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哪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概念――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責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時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5、因...
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如果產權證上只寫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的名字,夫妻在離婚時,對該房產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在產權證上只寫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原則上按約定處理。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無論誰出資購買的房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也不因為產權證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產權的所有人都是夫妻雙方。
(2)夫妻關...
越來越多的婚姻糾紛涉及到公司股權的分割。如果遇到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公司擁有股份時,通常的作法是,夫妻共同約定一方持股,給予另一方對價補償。如果這樣約定,只需雙方協議并收面明確價款及支付方式即可。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約定,決定將一方擁有的公司股權部分或全部給付另一方的,還必須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規定,審理離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為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有關問題作出如下解釋:第一條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
怎樣區分遺產同家庭共有財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財產等。  ...
夫妻共同債務是基于夫妻關系的確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系,便談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債務。婚姻關系建立前,夫妻雙方是彼此獨立的沒有法律聯系的民事主體,任一方所舉之債當然是其個人債務。婚前個人債務,即使因行使撤銷行為或對無權代理行為的承認或因所附停止條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該債務在婚后才發生,也仍為婚前的個人債務。當然,根據我國新婚姻法夫妻財產約定制的規定,夫妻一方或雙方各自的婚前債務,婚后可以約定...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能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能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案情:家住河南省鞏義市的田某因懷疑妻子有外遇,在家中用刀將妻子李某捅傷,致李某肝臟破裂,經鞏義市公安局刑事技術鑒定:其損傷為重傷。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同時,李某向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田某對其所受傷害進行賠償,但不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田某應承擔的刑事責任,合議庭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爭議焦點:對李某提起的人身損...
夫妻雙方離婚公積金也得分割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繼2001年公布第一批婚姻法司法解釋后,第二次對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正確適用婚姻法作出解釋。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共29條,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司法解釋重點對夫妻財產分割及夫妻債權債務問題處理作出明確規定。據介紹,最高人民法院將根據社會生活的變化適時地制定第三批、第四批的婚姻...
原告鄭某(男)與被告陳某(女)于2001年9月結婚。2006年2月雙方因家庭矛盾產生糾紛,陳某提出離婚,并與鄭某共同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為:雙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鄭某撫養,陳某不承擔撫養費。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歸鄭某所有,但必須補償陳某八萬元人民幣,其他共同財產歸鄭某所有。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陳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08年12月,鄭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陳某離婚,并向法...
子女結婚前后,父母該如何資助 來源:作者:  婚前出資購房最保險 南京正天衡律師事務所律師白潔解釋說,根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白潔表示,根據該司法解釋,婚前出資是最為保險的,即使以后小夫妻鬧離婚,父母的這筆出資還是屬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