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作為一種社會現象由來已久,婚姻家庭關系的多元化傾向已不可逆轉。針對這種現象,調查者們提出了以下建議:
1.對事實婚姻應采取相對承認主義,順應中國傳統的婚姻習俗,符合現代社會保護弱者利益的法律制度價值。
2.加強對同居關系的法律調整。
曾經看過一個美麗的標題:《同居——走向天堂之路》,它說“愛情飄忽不定,但是婚姻卻是要求穩定的,聯系的是責任、義務、財產、子女、...
問:最高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經于2003年12月26日公布,請您介紹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這一司法解釋的背景和意義?答: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于修改婚姻法的決定,修改后的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新的婚姻法在內容上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某些方面對原來的法律做了重大修改。由于立法技術和語言等原因,法律不可能規定得非常詳細。但是,社會生活是...
離婚時債務的清償《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和...
一男子原準備用一紙協議蒙騙妻子感情,沒想到卻“傷害”了自己。5月14日,艾某接到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判決,不但與貌合神離的丈夫離了婚,而且還得到了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套房子。 2004年5月,剛到不惑之年的高某經人介紹與26歲的艾某相識。同年10月,他們共同購置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走進婚姻殿堂。因高某曾離過兩次婚,初婚的艾某多長了一個心眼,便與高某簽訂了一份婚姻忠誠協議:約定婚后任何一方有...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因此,如果雙方離婚時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給予一定數量的“家庭補償”,須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夫妻雙方曾書面約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即我們常說的“AA制”;在婚姻關系...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根據本條的規定,我國的夫妻共同財產具有以下特征: 1....
離婚協議書是指當事人雙方自愿離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關系,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適當處理而達成的一種書面約定。其在我國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一、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4.子女撫養和教育;5.住房的歸屬;6、其他約定(債權債務等).7、應附上: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復印件;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
2002年8月,楊某向李某借款5萬元,約定于當年9月還清,可楊某到期未還。2003年2月,李某將楊某告到大興法院,雙方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楊某承諾于2004年10月償還借款。?? 但楊某只是口頭上答應還款,暗地里卻玩起了金蟬脫殼。為了逃避債務,楊某東躲西藏,并與妻子協商假離婚。2005年5月,楊某夫婦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領取離婚證。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約定,家庭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所有債務由楊某承擔。 ?? 由于...
當雙方的共同生活無法維系,離婚就成為唯一選擇。不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準備工作是相當重要的。離婚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兩項:其一,相關證據的收集,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其三,良好的夫妻協議,雖然可能無法協議,但盡力去償試總是好的。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r...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有兩種例外情況: 1、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