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給非婚生子上戶口,一對表兄弟登記結婚,但是因為表妹沒有按照約定支付1000元的補償金給表哥,表哥也因此拒絕辦理離婚手續(xù),表妹只好將表哥告上了法院,法院認定兩人的婚姻系無效。上?;橐雎蓭?/a>明確指出,本案中的當事人固然是為了孩子的利益,但是采用了違背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方式,是非常不可取的。
胡某由于與他人未婚而生育一子,一直愁孩子報不上戶口。無奈之下,胡某找到表哥劉某,提出與其登記結婚,等孩子報上了戶口,再解除婚姻關系,而人結婚后胡某將給劉某1000元錢作為補償。劉某當即答應為表妹幫忙,兩人很快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并領取了結婚證書。但是婚后不久,劉某一直沒有得到1000元的補償金,兩人常常因此發(fā)生口角,繼而越鬧越僵,最后胡某提出了離婚,劉某則不愿意了。無奈胡某將劉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此案認為,雙方雖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屬于婚姻法禁止結婚的情形,所以此婚姻關系屬無效,至于劉某索要的1000元補償款的請求不受法律保護,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