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的黃女士和比她年長20歲的福州高先生于10年前結婚。日前,黃女士和高先生因離婚鬧上了法院,兩人對房產分配產生分歧。房產是高先生在婚前支付了首付,但房產證卻是在婚后才領到的,如今房產升值,增值部分如何分割就成了一個難題。
高先生在1998年花了27萬多元買了福州晉安區的一套房產。首付款8萬多元由高先生付的,余款19萬元他向銀行辦理了按揭貸款。1999年10月,高先生和黃女士結了婚,房產證一直到了2000年3...
離婚協議的性質及效力 離婚協議的性質及效力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婚姻自由的觀念已深入人心,婚姻自由決不僅意味著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也是其應有之義。而最能體現離婚自由的當屬雙方自愿離婚,或者稱為登記離婚。最能體現自愿離婚的應屬離婚協議。因此,離婚協議是自愿離婚在法律上的體現,或者說是理解登記離婚制度的前提和基礎。而現實生活中對于離婚協議的性質及效力有不同的理解,導致法律適用上的困難。筆者由此而發...
無論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夫妻任一方對自己的個人財產有完全的獨立支配的權利。因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所負的債務理應為一方的個人債務,除非夫妻明確約定為共同債務。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經營期間的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不影響該債務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性質,因為一方自愿將經營所得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一方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法律沒有必要加以限制或附條件。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
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
離婚財產分割三大焦點    現在家庭收入已不單單是工資條上的數字了,像股權、經營權以及知識產權中財產性收益,在不少家庭已不鮮見。因而,離婚案件財產糾紛越來越復雜。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正在征求意見———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婚姻家庭領域里的財產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離婚案件中的財產糾紛越來越復雜,財產種類、財產爭執標的額和過去不可同日而語,在有的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
問:我結婚前通過銀行按揭買的房子,結婚后由于妻子家在農村,這些年她一直上學花了家里很多錢,所以我們約定按揭貸款由我歸還,她的工資每個月寄給家里補貼家用。但是由于某種原因,按揭貸款還完之時,我們協議離婚了,我們是結婚4年后離的。房屋登記在我的名下,婚后也是由我一人承擔歸還銀行貸款所有費用。請問我的房子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屬于個人財產呢?如果是共同財產,該如何分割? 答:根據我國婚姻法等...
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我國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理論上,離婚損害包括單純的離婚損害和離因損害,以此為依據可以得出結論:我國現有的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實際上僅是離因損害賠償。本文系統分析了該項制度的構成要件,指出了其中的不足之處。此外,本文比較了瑞士、法國和臺灣地區民法有關離婚損害賠償的規定,并提出了完善離因損害賠償和構建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建議。關鍵詞: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立法建議為適應改革開放2...
A 支付違約金未必能解除合同 2007年4月,正準備結婚的小王和未婚妻小沈買下了浦東新區永泰路某處新房,出于好奇,小王將自己的新房掛牌在附近的房產中介,以便了解自己新房的市場行情走向。 不久,小王發現自己的 “眼光”果然不錯,自己的房子已經升值不少。 6月上旬的一天,小王突然接到中介的電話,原來有人愿意出高價買下小王的房子,心動的小王來到中介,與前來買房的朱女士碰了面。在中介的...
個人債務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的除外; ?。ǘ┓蚱抟环轿唇泴Ψ酵?,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義務人所的債務: ?。ㄈ┓蚱抟环轿唇泴Ψ酵?,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ㄎ澹┓蚱揠p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
基本案情:2006年5月,吳杰雄與柳慧欲協議離婚,遂簽訂了一份離婚協議書,其中約定:孩子歸女方柳慧撫養,吳杰雄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現住商品房一套歸柳慧所有。簽訂該協議后,雙方因故未能辦理離婚登記。2008年4月,柳慧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要求按照訴前簽訂的離婚協議判決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 案例分析:本案爭議的焦點在于男女雙方離婚訴訟前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所謂婚內離婚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