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文化可以說是中國自古以來一個特有的文化,在飯局上談生意交朋友,是國人的一個習慣。然而有些“朋友”卻利用這些飯局結識可以騙取財物的目標。近日,深圳市民劉某向飯局上認識的朋友童某咨詢移民事項時,卻被騙走了200萬。
劉某家在深圳寶安,2017年3月左右,在一個朋友的飯局上認識了自稱剛從海外留學歸來的,現在在某知名集團的審計部門工作的童某。兩人認識后,在飯桌上相談甚歡于是交換了聯系方式。2017年6月,劉某打算移民,卻不清楚如何將移民所需費用打到朋友在香港的公司上。這時,劉某想起了留學歸來的童某,便向童某咨詢相關事項。
童某稱此事簡單他可以辦,于是讓劉某按自己的指示將錢打到自己的銀行卡,收到錢后,會在一個小時內出示轉賬證明,第二天他就可以把錢打到收款公司。劉某信以為真,馬上按照童某所說將200萬轉入對方賬戶,并且多次打電話詢問童某進展,確認是否轉賬成功。沒想到,第二天的時候,劉某再次聯系童某打算詢問是否已經成功打款時,發現怎么也沒辦法聯系到童某,此時,劉某才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于是馬上報警。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立案偵查,寶安公安分局啟動大巡邏大防控工作,警方得到劉某被詐騙200萬的線索,此時童某不知去向。警方通過開展相關案件分析研判及查詢工作,迅速鎖定了嫌疑人的位置,并在當晚便將童某抓捕歸案。劉某被騙的200萬全部追回,劉某因涉嫌詐騙被刑事拘留。
滬律網提示:涉及到大額金錢交易時,公民一定要謹慎,最好簽訂合法的協議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上海律師認為:本案中,童某故意騙取劉某財物,涉案金額高達200萬,數以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性質惡劣,童某應當依法接受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