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31日凌晨,張某與周某、袁某在張某閔行區(qū)暫住的出租屋內(nèi)一起打牌。打牌期間,張某突然指出周某、袁某在“出老千”,十分憤怒,且不讓他們離開。揚言要揭發(fā)他們出老千的行為,不但索要四千元,如果不給便不放兩人離開,還抽打兩人耳光。
所幸,后來,袁某短信告知其舅舅報警,張某的勒索行為未得逞。同時還被公安機關抓捕,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要挾的方法勒索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因外部因素而未遂。
上海刑事律師提示,如遇出老千,應當采取理性、合法的形式要回損失。暴力形式的自力救濟,既無法達到目的,反而將面臨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