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屬于遺囑中的特殊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自書遺囑的情況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寫清楚自己要交代的問題,一般還是可以的。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首先要寫明立遺囑人的個人情況,比如姓名、性別、年齡等,按照身份證上的寫就可以了,最好寫上身份證號碼。
第二,要寫明立遺囑人財產的情況,比如房屋的坐落、...
什么是律師遺囑見證呢?它的特點又是什么?律師遺囑見證就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請求,以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名義,依法對當事人的遺囑進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審查,并給與證明的一種活動。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沒有充分的相反證據來進行證明另一種情況的存在,人民法院就可以直接認定律師見證內容的合法性,因此律師見證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律師遺囑見證有以下特點:
(一)主體為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
律師遺囑見證和公證不...
1、遺囑包括哪些內容?
遺囑的內容,就是遺囑人對處理遺產及其他事務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況下,遺囑的內容應包括:
(1)指明遺產的名稱和數量;
(2)指定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3)指明遺產的分配方法和具體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接受遺產的項目及份額;
(4)指明某項遺產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遺囑執行人等。
2、訂立遺囑的具體步驟
要訂立有效遺囑,可以遵循以下幾個步驟:
第一步:厘...
一、殷某甲與殷某乙遺囑繼承糾紛
【案號】(2014)沈中民再終字第3號
【案件概述】遺囑上遺囑人的簽名是代書人代簽的,遺囑上只留有手印,原告聲稱此為遺囑人手印卻又無法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該手印確為遺囑人手印,且他人對該份遺囑的存在質疑時原告無法解釋,認定該遺囑不產生法律效力。
【法院查明】一審查明,殷桂深(2001年去世)與楊福蘭(2008年去世)系夫妻關系,共育有四名子女分別為殷燦梅(長女)、殷燦英(次...
一、遺產繼承開始后要怎么辦
1、生前立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遺贈扶養協議的內容執行(遺贈扶養協議是指遺贈人與扶養人簽訂的,遺贈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其死后按協議規定轉移給扶養人所有,扶養人承擔對遺贈人生養死葬義務的協議)。
2、遺囑繼承。
在遺囑繼承中,根據遺囑的不同形式,其效力也就不同。遺囑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幾種:公證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當存在多種遺囑并存的情況下,有公證遺...
1、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
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后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2、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
這是繼承的第二個...
一、遺產繼承的步驟是怎樣的
在我國,遺產的處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驟進行的:
(一)析產
析產,是指將共有財產中屬于個人的份額分割出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二)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1、被...
以被繼承人最后意思表示為準,此當無異議。因為遺囑并非合同行為,而是無相對人的單方意思表示行為,立遺囑人通過變更、撤銷遺囑來改變自己的財產處分方式并不受他人限制,也基本上不存在因為遺囑變更撤銷而產生的信賴損害賠償問題。但是讓公證遺囑具有優先效力,就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了。
《公證法》第二條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
家住厚街的王女士和丈夫梁先生均為二婚人士,三年前雙方結婚時,王女士帶著10歲的女兒一同入戶梁先生家,此時梁先生尚養育著自己與前妻所生的一對兒女。今年,梁先生因病去世,留下三套房產以及其他遺產。在辦理遺產劃分手續時,梁先生的一對子女表示財產應該劃為三分,梁先生的親生子女各占一份,王女士母女一同算一份,雙方至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王女士問,自己嫁到梁先生家中時,已經將外地的房子賣掉,并且用這筆款和...
核心提示
房產的繼承和贈與涉及哪些費用?此外,在產權證上加入丈夫、妻子或是子女的名字,離婚時在產權證上“除名”,這些涉及房產證上的產權人的“加減”,具體的手續和費用,也不為人們所熟知。
近日,金華市民吳先生來電詢問,房產繼承和贈與兩種方法,其中涉及的費用孰高孰低?
據了解,吳先生和前妻離婚之后,女兒一直跟著媽媽生活。吳先生重新組成了新家庭,他準備把自己名下的另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