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正案)在離婚法定理由的表述上作了重大的改革,確立了抽象概括與具體列舉相結合的例示主義模式。其中,列舉規定是概括規定的說明,概括規定是對列舉性規定的補充。增強了我國離婚法律規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是對我國離婚立法一次重要突破和進步。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所列舉了五種具體的情形是: 1)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中,受傷害方在婚姻中往往是弱勢一方——妻子...
,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隨時都可以提出,但對男方提出離婚訴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規定不予提出。《》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作出這樣限制,男方在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時不得提出離婚,主要是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出發,有利于減輕女方的精神、經濟負擔,有利于胎兒、嬰兒的成長、照料,作為丈夫,在妻子有上述情形時提出離婚,不僅侵犯了婦女兒童的身心...
法律咨詢:發現對方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離婚? 律師解答:《》沒有規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準結婚的條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內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內容。如果一方明知對方有生理缺陷不能發生性行為,而其它如性格,志趣都很情投意合,自愿結為夫妻,能在生活上互相照顧,法律仍保護這種。但是,結婚時不知對方有生理缺陷,而且經過醫治無效,導致感情破裂的,本人堅決要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以由人民法院...
依對女方的特殊保護規定而提出不同意解除抗辯的,應當舉證證明:
(一)解除婚姻關系主張的提出是在女方懷孕、分娩或中止妊娠等特定時期內;
(二)不存在法院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的情況。
[說明]
婚姻法根據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規定對懷孕期間和分娩后、墮胎后的婦女,在一定時間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請求。適用該規定,應考慮以下幾個條件:(1)男方提出離婚請求時,女方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
對非法同居行為應作出如下處理: 一、離婚后,雙方未,在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的情況下,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后,如無財產糾紛,一般不予受理。 二、未辦理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關系的,如無財產糾紛,一般不予受理。 三、解除非法同居時,對非的撫養、教育和財產分割,應本著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妥善處理。 四、解除非法同居,對在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
《》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
什么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準予離婚 ? 夫妻感情確以破裂是判決離婚標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的,應準予離婚...
妻子患有精神疾病,丈夫隱瞞實情與妻子一起辦理了離婚登記,8月23日,上海市南匯區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被告南匯區民政局核發的具體行政行為?! 》ㄔ簩徖聿槊?,2001年5月,原告王某與第三人金某登記結婚。2006年10月至今年6月,原告因患偏執型分裂癥住院治療,至今未康復。今年5月,金某與王某至被告處申請離婚登記,被告給予辦理離婚登記,核發了離婚證。不久,王某的父親以女兒患有精神病,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作行為...
離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必須符合離婚的條件,履行必經的法律程序。
離婚有兩種形式:
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一、單方面提出離婚登記申請:
《》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并出具單位或居(村)民委員會介紹信,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