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離婚糾紛案例
案例一:2014年5月,村民蘇某將前夫石某,前夫之父石泰、前夫之母殷某、姐姐石琴以及女兒石雙告上了法庭,要求處理離婚時未分割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五被告則辯稱,原告的承包地仍然在其父母的戶頭上,并且原告與石某于2010年已經調解離婚,原告的請求已經超過訴訟時效,法院應該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原告蘇某與被告石某原系同村同組隔一戶的東西場鄰居,雙方于1995年12月22日登記...
1、住房公積金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住房公積金從其性質上看,是作為一種個人積蓄、單位資助、統一管理和專項使用的住房長期儲蓄金,實際上就是平時收入的儲備,一部分從個人每月工資中扣繳, 另一部分是單位為個人繳存,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對此,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11條規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 積金,屬于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
但是實踐中,當事人離婚并不...
1、什么是公房承租權?
公房承租權是權利的復合體,不僅僅是承租關系這一債權關系中的權利,也包含了物權的內容,即受人身關系限制的物權。
公房承租權,關于其性質有不同認識。有的認為公房承租權就是一種債權,公 房承租關系就是一種債權法上的合同關系,即產權單位是出租人,居住職工是承租人,與市場房屋租賃不同的是,其租金標準由國家規定。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 理辦法》統一規范租賃關系,而沒有特別區分...
媒體獲悉,合肥市肥西縣法院山南法庭審結了一起因離婚后引發的財產糾紛案件。庭審法官在審理時卻峰回路轉,結果更是與原告的期待大相徑庭。
原告童某訴稱,其與被告張某于2014年4月17日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離婚時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丈夫張某允諾給予其7萬元。誰料簽字離婚之后,張某并未如約支付,后于2014年5月20日寫下一張欠條給童某,稱暫時手頭拮據,稍后支付。但直到童某起訴時,張某一直未能如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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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是夫妻離婚財產分割爭論的焦點,根據《婚姻法》有關離婚房產分割的規定,對離婚案件中六種常見的房屋產權分割裁判規則總結如下:
第一種:夫妻雙方婚后出資購買房屋,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購買的房屋,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房屋出賣時,以出賣時的市場價格計算,而不以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該房產涉及貸款,應先將貸款部分除去。
第二種:...
離婚時財產分割除了現金、儲蓄之外最受關注的就是房子、車子這種大件,加上現在很多預售房,在交納房款之后的一段時間內尚未交房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或其他原因沒能取得房屋產權。那么若是有夫妻在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決定離婚,那么該房屋又該如何處理呢?小編查詢了相關法規,為各位讀者做出解答。
首先,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的情況中。若是因沒有交清全部房款而沒有取得...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
不管是離婚財產轉移還是離婚財產隱匿,在生活中都是普遍存在的,為了一方少分甚至分不到財產,用盡各種方法轉移或者隱匿夫妻財產。本文為您介紹的是家庭中無形財產的轉移、隱匿的各種方式以及如何防范應對。
一、銀行存款、股票轉移、隱匿
(一)常見的銀行存款隱匿
1、隱匿存款事實,或隱匿存款賬戶
常見方式:將平時積蓄或工資卡上的資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銀行帳戶中。離婚時,將所剩寥寥無幾的工資卡交至法...
不少年輕夫妻買房時,父母都會給予一定的支持,比較常見的是:首付款由一方或雙方的父母資助,銀行按揭由小夫妻負責歸還,房屋產權登記在小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如果小夫妻離婚,資助房款的父母是否有權要回房款呢?
情形1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買房,房屋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徐律師:若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相反的約定,離婚時...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等有關政策的規定,安居房是指出售或出租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準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或社會微利房,出售實行市場價、成本價和標準價三種價格政策。出售價格不同,職工對房屋享有的權利也不同,職工以市場價和成本價購買的住房,房屋所有權歸個人所有;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職工只有部分房屋所有權,單位享有另外部分的房屋所有權。目前,法院對處理安居房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