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公民個人或家庭財產結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財產內容日益豐富,財富快速積累,財產關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相應地夫妻間出現了采用多種形式處理雙方間財產的要求。適應我國社會和家庭的經濟需要,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通過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
夫妻財產約定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構依法對夫妻雙方或未婚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或婚后財產)和債務的范圍和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分兩種形式:一是未婚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二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一方的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受理。 應當提交...
提起婚前財產公證這個詞,絕大多數老百姓并不陌生,但究竟婚前財產公證是怎么回事兒?辦起來是怎么個程序?老百姓也是霧里看花,搞不大清楚。有人干脆就顧名思義起來:婚前財產公證,不就是兩人結婚前去做個財產公證嗎!您要是真這么認為,那您可就在觀念上侵犯了別人應有的權利。
可以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人有兩種: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一,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
到國外辦理繼承財產手續, 公證是不可缺少的必備資料。申請人首先須備齊有關證明(包括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街道, 鄉鎮組織開具的證明, 海外被繼承人的財產證明, 死亡證明等), 準備齊相關資料(包括被繼承財產的資料, 被繼承人的生前身份,遺囑等)和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件、書面申請等到戶口所在地的公證機關辦理有關公證手續。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依法對夫妻(未婚夫妻)雙方就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實行何種財產制度及所得財產的分配方法、原則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辦,也可由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申辦。 申辦該協議公證須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公證處管轄,辦理夫妻財產...
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反映了公民自我法律保護意識的增強,是一種社會的進步.在結婚前,可以到婚姻登記地的司法行政機關的公證部門[也就是司法局公證處]申請進行財產公證.只要是屬于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都可以進行公證登記,諸如銀行存款.股票,房產,金銀首飾,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等,至于期限,可以根據個人需要自由決定.
某日,小張的父母小張帶著兒子的身份證、戶口本,來到公證處要求為兒子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原來,小張的父母出錢為兒子買了套房子準備結婚用,但又怕自己的孩子發生婚變,同時受傳統意識的影響,以為自己現在買的房子會在孩子結婚一段時間后變成夫妻共同產,在孩子離婚的時候自己的辛苦錢會無辜的給女方一半,便來到公證處要求給兒子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目的就是想證明房子是兒子一個人的,但還不想讓兒子的女朋友知道,怕影響...
1998年1月,張先生和未婚妻梁女士簽訂一份贈與協議,將位于宣武區的一套兩居室贈與女方,并在公證處進行公證。在雙方的婚前財產協議中明確認定,這套兩居室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兩人婚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五年時間過去了,張先生至今未向女方交付房子,也沒有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梁女士因此將張先生告上了法庭。 本案中,張先生自愿將房產贈與對方,但進行公證時沒有同時說明贈與的時間和附加條件。...
一、什么是彩禮?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后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
彩禮的性質是什么?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把彩禮看成是一種贈與行為,但這種贈與是以男女雙方結婚為目的,所以它不同于一般的無償贈與,是一種附條件的贈與。
其次是彩禮到底包括哪些?戀愛期間的所有贈與是否都應該返還?
雙方見面時的見面禮、訂婚期間送的禮錢、婚前的嫁妝以及貴重首飾、家電、舉辦婚禮所用的花費是否都屬于彩禮,在實踐中,往往是爭議的焦點。對此,筆者認為如下不屬于彩禮:第一,結婚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