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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我男友馬上結婚了,男友自己買得小產權房屋(辦不出房證),但他有十萬多的債務,是買房時欠款,我與他結婚后共同償還債務,如果有不測離婚分開,我是否能分得房屋財產?我自己有一處房屋,貸款購買,現還有部分貸款未還,離婚后男友是否有分割的權利?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
男友的債務,你與他婚后共同償還,離婚后可以主張返還你還的那一半。因房屋屬于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你們將該房屋變現為現金,你可以與他分割該部分所得。對于你自己的房屋,如果產權登記在結婚登記前屬于你個人的財產,婚后你們共同還貸的部分為共同財產,他可以分割共同還貸的部分,但不能分割房屋增值的部分。
該房屋屬于你男友個人財產,你無權分得。婚后共同償還的債務,你有權分得一半。同樣,你的房屋你男友也無權分得。你的房屋貸款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有你男友一半。
你們的房產均系個人婚前財產,對方均無權分割。至于共同償還個人債務屬另一個問題,與房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