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隨著國家政策的出臺,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割不僅是社會的熱點,也成為司法的難點。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怎樣分割,在司法界引起了不少爭議,經濟適用房分割問題究竟該如何解決呢?什么是經濟適用房?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怎樣分割?離婚時歸誰?
一、什么是經濟適用房?
之所以解釋什么是經濟適用房是想讓讀者明白,您目前產生爭議的房子是不是經濟適用房,如果是,請繼續讀下去,我將為您解答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的疑問。如果不是,也可以在本站搜索您需要的答案。經濟適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適用房是有限產權的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即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二、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怎樣分割?離婚時歸誰?
解決離婚時經濟適用房怎樣分割,離婚歸誰的問題,首先需要確定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一方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哪些情況下,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個人財產,哪些情況下,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呢?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并取得經濟適用房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購買的經濟適用房即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房屋應當歸買受人所有,即此種情況下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確定了法定情況下經濟適用房的歸屬后,經濟適用房離婚怎么分配的問題就解決了一半。也就是說,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按照離婚房產分割的原則,參照照顧女方、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歸誰。如果是夫妻個人財產的,則離婚經濟適用房歸個人所有。當然,夫妻協議經濟適用房歸誰的,按照協議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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