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在現代婚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多少人因為房子不結婚,多少人又因為房子而離了婚。其中情況最復雜的就是婚前一方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情況了,很多人因為房產分割問題鬧上法庭。
長沙市民李先生在認識妻子肖女士之前,在河西某樓盤貸款買了一套小三室的房子,結婚后,為了讓妻子肖女士放心,李先生將婚前貸款買的房屋變更登記為雙方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之后李先生和肖女士因為性格不合發生矛盾,協議離婚,但是房產如何分配成為了雙方的難題,肖女士認為房產應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然而李先生卻認為雖然婚后共同還貸,但是房子首付是婚前自己付的,肖女士無權要求房產平均分配。最后由于協商失敗,雙方訴諸法院。
生活中這樣的例子不絕于耳,當愛情與房子相抗衡時,感情的天枰已然傾斜,更何況感情不再,剩下的只是冷漠!如何解決婚前房產的分配問題呢?大多數人都選擇了“加名字”,然而這樣的結果,是各種“心理戰”、各方“勢力”相互“斗爭”的“勝利果實”,總會有人心不甘情愿,為日后的婚姻生活埋下了陰影。那么,如何“友好”的進行婚前房產的分割呢?
夫妻雙方共同購買房產:社會進步,提倡男女平等,在房子面前也一樣。為了避免日后房產分割的尷尬,一人一半出資購買房產,雙方都能理直氣壯地在房產證上寫上名字。
做好婚前協議:男女雙方結婚之前,可以簽一份書面協議,若日后離婚,則按照各自的投入比例分割財產。雖然看起來有傷感情,但是若雙方度不介意,這不失為一個好方法。俗話說,先禮后兵,房產問題解決好,以后才能更安心的生活。
保留好付款憑證:現實生活中,可能因為種種原因,明明自己在房子上付了錢,但是房產證上卻沒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就需要保管好付款憑證,在離婚時按共有財產主張分割。
房子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夫妻雙方切不可把目光只聚焦在房子上。婚姻生活,最本質還是兩個人的相處,只要感情好不出現離婚情況,房產分割的難題一般不會出現在大家的面前。所以,經營好自己的婚姻才是對房子最好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