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xié)議,辦理公證。那么,結婚時,婚前存款需要公證嗎?
婚前存款可以進行公證,但不是強制性的
存款、玉器、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屬于產權隨時變動的動產,不像房子、汽車之類的產權明確的不動產,以后雙方如果離婚,則很難證明或者說清楚這些動產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紛爭,建議婚前的存款最好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結婚后是否可以辦理婚前財產登記?
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不過雙方訂立的協(xié)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因此稱作“婚前財產協(xié)議公證”。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
婚前財產登記的注意事項
1、注意審查婚前財產協(xié)議中的內容,約定的財產要做到雙方當事人無爭議。
2、對沒有房屋產權憑證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收集當事人購置財產時給付款項的證明材料。
3、注意審查當事人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因。對不符合要求的申請不予受理。
4、注意審查再婚當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當事人提供的財產權利憑證,做到約定的財產無產權糾紛。
5、對未婚夫婦申請辦理的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在雙方達成的協(xié)議和公證詞中載明協(xié)議生效的時間,即經雙方當事人簽名(或簽名、公證)、辦理結婚登記后生效。
婚前財產公證的步驟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fā)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yè)、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xié)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xié)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xié)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xié)議書上簽名。
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