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其二,分割共同財產,損失風險也可分攤。
其三,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才可以進行。
其四,分割的共有財產方式靈活。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等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其一,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其二,分割共同財產,損失風險也可分攤。
其三,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才可以進行。
其四,分割的共有財產方式靈活。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等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