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系的法律效力規范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新婚姻法頒布后,婚后房產的相關問題。
一、婚后房產分割、離婚后房產分割
1、婚前房產婚后還貸
2、婚前買房婚后辦房產證
3、婚前房產婚后賣
4、婚前按揭房產婚后歸屬
二、婚后房產公證
1、婚前個人房產公證為婚后共有財產有效嗎?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房產的歸屬,公證可以,不公證也有效力。
2、婚后要求房產公證有何意義?
意義在于明確產權,這樣的公證是保障雙方的利益。
3、房子是婚后買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現在想公證房子的產權與裝修與男方無關?
理論上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做夫妻財產約定,約定此房產為你個人所有。
相關知識
《婚姻法解釋(三)》主要內容
1、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2、明確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3、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4、明確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