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
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
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
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
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這里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包括: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
并不是只要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是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種是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
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所以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期間因醫療費用所負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接受醫治的病人身份,具體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如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這種債務因為屬于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所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等原因參加教育、培訓需要支付費用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生活交往中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參加婚禮等隨份子就屬于常見的一種形式。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之間不僅可以對財產分配做出約定來解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問題,還可以通過雙方約定劃分婚姻關系期間的債務,此時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劃分優先適用約定。
此時,只要是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在不侵害債權人的前提下均認定為共同債務。
信用卡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1、在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
2、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于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于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需要提示大家的是,信用卡債務雖然可以界定償還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則只會記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產生的不良信用記錄也會對另一方申請貸款等行為產生影響。比如丈夫因信用卡逾期產生了不良信用記錄,妻子以個人名義申請房貸也會受到影響,甚至貸款被拒。但是脫離夫妻關系之后,對另一方的不良影響也會相應消除。
交通事故侵權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交通肇事所致賠償屬侵權之債,而非合同之債。如夫妻一方駕車肇事用上述兩個標準來判斷,夫妻雙方既無共同交通肇事之合意,更談不上分享肇事(侵權)之債所帶來的利益。故上述兩則標準只能用來判斷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合同之債,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要判斷夫妻一方發生交通事故所負侵權之債,屬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應從交通事故賠償責任主體來分析。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負的侵權之債,應從另一方對該機動車能否進行運行支配和有無運行利益來判斷,如符合這兩項標準,則應認定為共同債務。反之,則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償還方式
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