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起到一個證據作用,以減少發生糾紛的可能。隨著社會的發展,由于婚姻財產引起的法律糾紛問題日趨上升,如何認定婚前財產的范圍和產權歸屬成為司法實踐中最棘手的問題之一、也是婚姻糾紛中雙方經常爭議的焦點。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有助于明確婚前財產的數量、范圍、價值和產權歸屬,是解決婚姻、財產糾紛的可靠的法律依據,對于穩定和財產關系,預防婚姻糾紛,保護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很有助益。婚前購買房產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選擇婚前,預防糾紛產生。
財產公證的程序: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應當提交:(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 )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定協議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3 )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 4 )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書等。
可見,辦理此類公證,不僅有利于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利于家庭關系的安定和睦。這大概就是婚前財產公證悄然興起的原因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