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夫妻的感情是不能用錢財來衡量的,但是要生活就會涉及到財產,有分歧時就會有糾紛。因此,夫妻結婚前最好做婚前財產公證,明確雙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以免日后產生財產分割糾紛。那么,做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什么呢?
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誰出資贊助買房錢款要分清楚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借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么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法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于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二、婚前買房房產證署名要協商好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后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三、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十分必要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沖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么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后婚沒結成怎么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專業律師建議,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產糾紛。
四、貸款買房后月供務必不要忽視
現在銀根緊縮,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對于未婚年青人來說,社交活動頻繁、外界物質誘惑刺激較大,他們中的多數人手中有幾張信用卡已不足為奇,如果不能及時控制欲望不小心刷“爆”卡而又無能力償還就會產生不良記錄,在貸款買房時會受到較大影響。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不能貸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么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專家認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
以上是做婚前財產公證要注意什么的介紹,婚前財產公證,不僅僅是要房產公證,其他方面也要注意,有些在婚前夫妻的收入差異比較大,這時候就需要一個平衡。如果不知道怎樣寫婚前財產協議的話,可以向律師咨詢,也可以委托律師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