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母親年老行動不便,父親留下的一筆2000余元存在銀行里的錢需要繼承,8月28日上午,來自儋州市雅星鎮的陳先生來到海南省儋州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公證人員很快就幫他辦好了。海南省為小額遺產(動產不超過人民幣貳萬元)的繼承公證申請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大大優化了辦證程序。
海南省公證協會今年5月28日制定出臺《關于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簡易程序的意見》(瓊公協[2014]5號)。該指導意見對不超過2萬元人民幣動產(如存款、養老金、住房公積金、股票賬戶內的資金、各種低保補償等)的繼承,大大簡化了辦證程序。
自從該指導意見下發到全省21家公證處執行以來,全省已受理該類公證書近1000多件。8月28日,是《公證法》頒布9周年紀念日,記者隨海南省司法廳、海南省公證協會到儋州市公證處現場采訪,目睹公證員為前來辦理小額遺產公證的當事人辦證,了解了辦理小額遺產公證的程序。
海南省儋州市公證處公證員黃驊介紹,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有著一套極為嚴格的程序。按照遺產繼承的普通程序,陳先生應提供死者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和死者遺留的財產證明等一系列的證明材料,此外還需要被繼承人的所有繼承人全部到場,填寫申請表;公證員還要一一制作詢問筆錄和對相關證明材料逐一進行核實,程序比較繁瑣。現在公證處承辦公證員根據《關于辦理小額遺產繼承公證簡易程序的意見》的規定,對陳先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了審查,并詢問了申請人陳先生,同時進行最低限度的核實后,認為陳先生的陳述和他提供的證明材料無疑義。
承辦公證員根據死者符某的實際情況,草擬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讓陳先生轉交給他的老母親和四個子女,要求他們在當地村委會的監督下,親自簽署并加蓋村委會的公章后送交公證處,省去了他們親臨公證處辦理的諸多麻煩。
通過以上簡化程序,大大地降低了當事人的辦證成本,提高了辦證效率,實現了公證的“二少一短”(申請人少、提供材料少、辦證時間短),大大方便了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