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想就老家發生的一件事咨詢一下。我弟兄二人,哥哥早已成家立業,近幾年他們一家3口一直在深圳打工。我父親生病期間,他們從未回家看過,只是偶爾寄些錢回來。前不久,我父親病故,喪事全由我一人辦理。請問,家里的房屋、拖拉機和父親的積蓄等,我哥哥是否有權繼承?
內蒙古劉律師:
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未盡到贍養義務有可能少分遺產。
如果您父親留有遺囑,則需按照遺囑繼承辦理,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您對您父親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您父親共同生活的話,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您哥哥如果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但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的話,分配遺產時,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鏈接:
《繼承法》第5條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13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贍養能力和有贍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