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微信推出搶紅包這一功能,平時在朋友群發一發紅包,搶一槍紅包,也成了一種娛樂手段。然而,卻總有不法分子鉆法律的空子,利用微信開設“賭場”。
日前,岳西縣法院對我省首例微信紅包賭場案進行宣判,被告人劉某、王某利用微信搶紅包實施網絡賭博,從中抽取回扣,短短13天便非法獲利5萬多元。目前,被告人劉某、王某犯開設賭場罪被判緩刑。
今年32歲的岳西縣女子劉某,無意之間加入了一個微信群,發現群里每天都在搶紅包。由于劉某平時空閑時間比較多,很快便發現這個群里與其它群里搶紅包規則明顯不同。群主會發一個啟動紅包,如搶紅包的成員多,再由代包手(專為群主收發紅包)派發金額為500元的“拼手氣群紅包”,分為三、四個紅包發到群中供所有群成員搶,搶到最少的人接力發一個500元的紅包,群主或代包手提取15元的回扣,以此類推。被這個搶紅包吸引的劉某,一個月輸了近兩萬。
氣惱不已的劉某突然想到,自己開一個類似的微信群。于是劉某聯系了23歲的宣城男子王某,二人合計一番,拉了三四十人建立了一個搶紅包的微信群。同時,為了更加方便,二人還設置了群內賭博規則,當成員搶到如“1234”的“順子”或“1111”類“豹子”等特殊數字時,可從獎金池中提取一定金額獎勵。短短30天,二人抽頭牟利5萬多元。直到去年7月6日,該案經舉報案發,劉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抓獲歸案,7月31日,王某被抓獲。日前,岳西縣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作案工具3部iPhone手機予以沒收。
滬律網提示:網絡賭博通常指利用互聯網進行的賭博行為。網絡賭博類型繁多,由于受時間、地點等不確定因素影響,一般還是以“結果”型的賭法為主,而現場操作比較復雜的方式就相對較少。
我國《刑法》規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本案中,被告人劉某和王某利用微信開設賭場,甚至制定了類似賭場的規則,二人的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開設賭場的規定,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