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終止時,對于返還財產這種民事責任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返還財產的范圍應以對方交付的財產數額為標準予以確定,即使當事人所取得的財產已減少甚至已不存在,那也是要承擔返還責任的。
2、如若當當事人接受的財產是實物或者貨幣時,原則上是應該返還原來的實物或者貨幣,不能以貨幣代替實物或者以實物代替貨幣。
3、如果原物已經毀損滅失不能返還原物的,如果原物是可替代的物品那么應以同一種類物返還。
當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終止時,對于返還財產這種民事責任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返還財產的范圍應以對方交付的財產數額為標準予以確定,即使當事人所取得的財產已減少甚至已不存在,那也是要承擔返還責任的。
2、如若當當事人接受的財產是實物或者貨幣時,原則上是應該返還原來的實物或者貨幣,不能以貨幣代替實物或者以實物代替貨幣。
3、如果原物已經毀損滅失不能返還原物的,如果原物是可替代的物品那么應以同一種類物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