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是每一對夫妻離婚時最關心的問題。那么具體的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實現呢?再婚的離婚財產又該如何分割呢?首先要明確哪些財產是屬于個人財產,哪些是可以予以分割的,一般個人的婚前財產離婚時是不分割的。下面為您解答。
財產分割咨詢:
我在2001年再婚,一年后應丈夫建議辭職在家。我有一個女兒,今年20歲,他有一個兒子,今年24歲。再婚前我們各有房子,婚后我賣掉老房子用女兒的名字又買了一套新的。他沒有賣掉老房子,也用他兒子的名字買了一套新房子。4個月之前我又買了一輛車,其中借用小叔子3萬塊,用的是我的名字。
因為他的兒子一直都不工作,靠父母養活,我很不滿,所以他兒子建議他爸爸和我離婚,讓他母親和他爸爸復婚。丈夫和我提出離婚要求。我已經辭職,沒有經濟來源,女兒還在上大學,但女兒幾乎沒有花到現在丈夫的錢,都是她親生爸爸在給她繳學費,我有的時候負擔少量的生活費。
我想問一下如果我離婚,我們的這三套房子,一部車,還有他的存款,(因為我不工作,存款都在他手里)我們該如何分配這些財產?結婚時我女兒才上高一,我女兒是否他也有撫養的義務?離婚我是否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主要是后來他用他兒子的名字買的房子的分割有分歧,再就是我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工資收入該怎么分?
律師解答如下:
1、我們該如何分配這些財產?
(1)婚前房產:你婚前的房是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你賣掉后以女兒名字買的房是屬于你女兒的,離婚時你或他都無權再分;
(2)他在婚后以他兒子名義買的房:也是他兒子的財產了,離婚時你或他也都無權再要求分割;但,他給兒子買房的錢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他再婚后所掙):如果你能拿出證據證明是借給他兒子的,可以要回一半購房款歸你。
(3)你買的車:雖然是用的你的名字,但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買,所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一人一半。
但如果你能證明買車的錢用的是你婚前的個人財產,這車是你自己的,離婚時他不能分。
(4)借小叔子的錢:如果有證據必須還;當車是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共同償還,當車是你的個人財產時是你的個人債務,由你來還。
(5)存款:只要是你們再婚后他得到的收入:在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后各自的收入歸各人時,就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雖然你沒工作、沒有收入,也有權分一半,但你必須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存款才可以。
2、結婚時我女兒才上高一,我女兒是否他也有撫養的義務?
沒有,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是親生父母的,繼父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如果你女兒在你再婚后與你們共同生活、繼父自愿撫養的,可以,但不是必須。
3、離婚我是否能得到相應的補償?
不知你要的是什么意義上的補償?如果是想向他要補償:沒有,因為夫妻結婚自愿、離婚自由,如果沒有導致婚姻解體的過錯,沒有什么補償,只是有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補充:
1、“當時買房子,并不知道用他兒子的名字購買的住房。用他兒子的名字是他事后告訴我的。我和他現在就住在那所房子里。”
你已經在知道真相后默認同意,只能認為你是同意用他兒子名字了。如果不同意、如果手里有買房錢是你們婚后他的收的證據:你可以現在起訴請求確認此房是夫妻共同財產。
2、可以通過律師查收入,但要付一筆費用。其實你自己也可以想想辦法的。
3、車子如果他有證據是你在婚后所買:即使你現在過戶到其他人名下,法院也可以確認過戶無效、仍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而且:你這是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能會不分或少分給你夫妻共同財產的,得不償失。謹慎為之,當然,如果他發現不了也沒事,但我以為這種概率很小,車子他明知、他的存款您卻不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