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車寫誰名字就是誰的車嗎
是的。只要是婚前自己所賣的或 繼承所得的車屬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車,車輛登記的是誰的名字,貸款還清后,車輛所有權歸登記人所有,但是考慮到婚前,兩人的財產應屬夫妻共同財產,所以用于還貸的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還清貸款后,車輛登記人應向另一方支付還貸所付的錢款。
如何保護婚前財產
手段一:購買保險
購買基金型保險產品可以在獲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時為未來的婚姻生活預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財務空間。許多夫妻在為各自父母、親戚的花費問題上意見不一,擅自動用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必然使這類矛盾更加惡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財產購買一些保險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
另外可以選擇性購買一些分紅型壽險,投保人可以根據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和財力狀況,調整保額、保費及繳費期,并且可以方便的從投資賬戶中提取資金,達到保障和投資的雙重功能。在保險合同或者信托產品購買合同上,均會出現受益人這一欄。按照有關規定,當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認為受益人為購買者本人。保險法對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險金的性質認定為是被保險人的遺產,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等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共有財產。法律專家指出: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訂立的這份購買合同,即被視作個人財產。一旦發生變故,則將作為遺產而非共同財產進行處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購買合同類理財產品,在填下受益人這欄時,一定要仔細思量:明確受益者究竟是誰,免去可能出現的麻煩。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購買保險要看你的繳費形式,若為一次性付清保費,那么為個人財產。若保費在婚后也有續交,那么婚姻期間的保費為共同雙方財產。
手段二:購買房產
父母為了自己的子女結婚后購房出資,應該認定為對小輩夫妻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明確贈與自己子女一方須在贈與時作出且有證據證明,最好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根據《婚姻法》對按揭購買的房產歸屬問題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種對銀行的債務關系,即婚前由一方繳納首付款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一方所有,婚后雙方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為夫妻共同所有。
手段三:投資股權
由于新的《婚姻法》已明文規定一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而轉化成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有證據證明是婚前財產,就沒有必要進行公證。個人在婚前投資股權,結婚后其財產也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購買的股權難以取證為自己婚前購買,除非有證據證明股權是婚前購買,婚后一直沒有變化過。因此,用投資股權慰撫婚前財產也有一定的風險。
很多年輕人為了不傷害婚后夫妻感情,往往沒有婚前約定,結果損失自己應有的財產,其實在婚姻中構筑財產防火墻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沒有任何協定的話,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都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就有平等的處理權。而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只為一方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