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傷害了我,多次和別的男人到酒店開房!”“是他先出軌的,他多次和其他女人有不正當關系!”
近日,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特殊的離婚索賠官司。法庭之上,夫妻二人相互揭丑,都說對方出軌,都說自己受到傷害,都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據了解,這對夫妻是經過自由戀愛結婚的,他們還有一個兒子,可是結婚十年之后,他們卻走進法院,互相揭短,撕破臉面。
出軌 互相傷害 互索賠償
起訴離婚的是丈夫小劉(化名)。他提出,婚后發現妻子阿芳(化名)“有見異思遷思想”,嚴重違背了夫妻應互相忠誠的義務。
因此,小劉請求法院判令,準許夫妻離婚,兒子歸男方撫養。同時,小劉還提出,因為出軌,阿芳應該賠償他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據了解,他們夫妻二人是十年之前登記結婚。婚后,夫妻二人都有不忠誠的行為,丈夫通過微信、電話、qq等方式多次與他人聯系,內容較為曖昧。而妻子也同樣有背叛行為,她多次與婚外男性到酒店開房。
面對丈夫起訴,妻子阿芳也提出,她也發現丈夫多次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系。
阿芳還說,如果非得離婚,兒子一出生就由其陪伴照顧,所以應該判給她撫養。
另外,阿芳也認為,小劉與多名女性的不軌行為對其造成傷害,應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8萬元。
揭丑 都亮證據 丑化對方
法庭之上,夫妻二人互相“揭丑”。為了證明妻子出軌的說法,小劉先拿出了酒店證明、監控,稱妻子與別的男人開房。“她從2014年11月2日開始,多次與別的男人到酒店開房廝混。這樣的行為讓我痛心不已!”小劉說,這些證據說明,夫妻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假如雙方勉強在一起生活下去,將是雙方的痛苦和遺憾。 “開房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樣,他說我和別人在房內廝混只是憑空想象。”阿芳解釋,她去開房“事出有因”,只是請男同事對她“進行心理輔導”。因為,當時阿芳發現丈夫和其他女人有不正當關系,因此非常苦悶、內心壓抑。而一名“好同事”愿意幫她進行心理輔導,但因她不想讓別人知曉,所以二人到酒店開房做“心理輔導”。“他的證據只能證明我和男性到酒店開房,但不能證明我們在房中做了什么。我的證據,卻能證明他和別的女人有不正當關系。”妻子阿芳向法庭提交了丈夫和別的女人的電話和微信記錄。
阿芳還答辯說,退一步講,即使她與婚外男性有不正當行為,那也不構成婚姻法上的過錯,沒有達到法律上要賠償的程度。
判決 都不忠誠 互不賠償
法院審理查明,小劉和阿芳雙方都作出了違背夫妻應互相忠誠的行為,彼此之間喪失夫妻之間的信任,導致多次矛盾糾紛的發生,足以證明兩人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法院支持兩人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請求。
最終,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兒子歸女方撫養,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
但是,針對雙方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判決均不予支持。法官說,根據法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過錯”,主要指一方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和事實。本案當中,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均尚未達到前述法律所規定的過錯程度。此外,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均有損于夫妻雙方感情的行為。所以,法院最終駁回了雙方要求對方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