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債非債
賭債是賭博的產物,由于賭博行為的非法性,所以因賭博所產生的賭債不受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不產生法律上債之關系,民間通俗的說法是“賭債非債”。 既然“賭債非債”,贏家便無請求輸家償還“賭債”之權利,輸家亦無清償“賭債”之義務。
籌集的賭債要不要還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規定,“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如果男方在外借賭債確實未經妻子同意,并且這筆債也確實未用于共同生活,那么這筆債務由男方一人承擔;如果妻子同意丈夫借債參賭,且這筆債及其盈利也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妻子就應當對這筆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夫妻間的共同債務有哪些
夫妻共同債務通常包括以下幾種: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因撫養子女、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所負債務;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