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離婚案件財產分割若干意見》第17條
理論上通常用兩個標準來判斷債務的性質: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代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應認定為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事先或事后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具體來說,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的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或雙方未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如夫妻從事正當的文化、教育、娛樂活動,從事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5)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下列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負的債務;
?。?)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予合同而帶來的債務為接受遺囑或贈予一方的個人債務;
?。?)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
?。?)夫妻一方因個人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
?。?)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如一方因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侵權行為所負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