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生病時老父親傾囊相助,女兒離婚后老父親將前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償還借款。日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岳父與女婿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王老漢訴稱,其女 女兒生病時老父親傾囊相助,女兒離婚后老父親將前女婿告上法庭要求償還借款。日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岳父與女婿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
原告王老漢訴稱,其女小王與被告于2000年登記結婚。2001,小王因患重病造成肢體殘疾,期間多次住院治療向王老漢借款20萬元。今年,被告與小王經法院判決離婚,欠王老漢的共同債務7萬元由二人共同償還。現由于小王身體殘疾沒有償還能力,故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給付欠款68 934.67元。
被告辯稱,小王的病不是在被告家中得的,而且醫療費中有一部分是被告及其父母所出。王老漢主張的借款不是被告個人所借,應由被告與小王共同承擔,故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小王的丈夫曾多次起訴離婚未獲法院支持。今年,法院判決離婚,并對原告的借款予以確認,判令由小王與被告共同承擔。本案審理中,王老漢表示因小王身體殘疾不要求其承擔給付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與小王在共同生活期間因小王治病向王老漢借款的事實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二人應承擔還款義務。鑒于王老漢不要求小王承擔給付責任,法院不持異議。對王老漢要求被告承擔全部借款的給付責任,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理由欠缺,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償還王老漢借款三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