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法律講堂》,今天我要和朋友們一塊聊一聊關于夫妻的債務關系問題。今天我們要講的是在離婚的時候如何分割債務的一個案例。我們今天的案例女主
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法律講堂》,今天我要和朋友們一塊聊一聊關于夫妻的債務關系問題。今天我們要講的是在離婚的時候如何分割債務的一個案例。我們今天的案例女主角叫周小紅,她和同班同學王大偉已經戀愛多年,準備在2000年結婚,★這時候王大偉就為結婚去準備他的房子,這套房子是一個價值60萬的兩居室,他看上這套房子以后就向自己的一位非常有錢的老鄉,借了20萬,說我5年之后還給你,他用這20萬先交的12萬塊錢的首付款,然后把這房子簽了合同以后就買下了,用其中的5萬塊錢進行了房子裝修,然后和周小紅一起用剩余的3萬塊錢去買了家具,他們做好一切準備以后,★在2000年的10月1號登記結婚了,婚后兩個人的日記過得非常的甜甜蜜蜜,感情非常好,每個月兩個人都掙著5000塊錢,用他們的收入去交3000塊錢的房貸,同時用他們的收入又去還20萬的還款,在 2002年的10月兩個人生下了一個雙胞胎,這個雙胞胎出生以后,確實給他們兩個人帶來了很多歡喜,但是這孩子的出生也跟這個平靜的家庭帶來了不平靜,孩子出生以后,就發現先天的心臟病有毛病。在孩子三個月的時候,兩個孩子都得了肺炎,又住進醫院,小紅為了陪這兩個孩子,又要給孩子治病,又要請假,那么這還貸就受到了影響,★這個小紅為了孩子,就決定先向單位借款3萬塊錢,為孩子住院用。這個王大偉和周小紅的感情也隨著家務事情的增多,他們兩的感情也產生了裂痕。這個王大偉經常不回家,也不管孩子,也不照顧自己的妻子,有的時候在外頭和朋友喝酒聊天,在外鬼混,有的時候就到姐姐家去,姐姐的兒子考上了英國的劍橋大學,準備出國去留學,所以他就向別人借了三萬塊錢送給他姐姐的孩子,★然后送他出國了。周小紅忍受不了他這種表現,就決定跟他分手,在2004年4月,周小紅最后起訴到法院,要求和王大偉離婚,
圍繞這個案子就出現了這么幾個焦點,一個是共同債務到底是有多少?周小紅借了三萬,王大偉借了三萬,那么他們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一共是六萬,還是三萬,這是一個焦點。第二個焦點就是婚前借的20萬,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呢?還是婚前的一方個人債務,當然兩個人都同意離婚,也都爭著撫養孩子,
最后法院判決結果是離婚支持了,孩子一個人一個,那么對于財產判定這個房子給女方,讓女方把一半錢,就是房子已經付了貸款的一半給男方,然后這個共同的債務只認定了婚前沒有還的五萬塊錢,和婚后女方借款的三萬塊錢,就認定了八萬塊錢,我們說這是案子的整個案情。
那么圍繞著案子我們跟大家要探討的就是說,為什么法院會把婚后的債務不全部認定成共同債務,這是一個。第二就是說為什么婚前的一方債務要認定成是婚后的共同債務,這是我們今天要圍繞這兩個問題我們來談,那么在回答這兩個問題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確這么幾個關系?隔斷1個人債務
個人債務:夫妻一方與共同生活無關或者依法約定為個人所負擔的債務。
就是說夫妻約定的,兩個人約定的由一方成的債務,或者是一方從事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所發生的債務,這是一個概念,就是個人債務的一個概念。比如說婚前借款買房,婚前借款裝修房屋,或者婚前借款購買其他財物,但這些房子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這是一方的債務,但是我們本案中,我們注意到,這個房子買了以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這是一個所不同的。
那么個人債務包括哪些內容呢
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人所負的債務。我們說這個案子當中就很典型,這個王大偉借了三萬塊錢給了他的外甥,給了姐姐的孩子,實際上就是擅自資助了沒有撫養義務的人。所以這個債務沒有認定成是共同債務,認為是各自的債務。
第三夫妻一方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私自籌資、去投資投資以后的取得也沒有用于共同生活的,那么這個借款也是個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