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婚嫁習俗中,男女訂婚或結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財物就叫作聘禮,也稱彩禮、聘財、財禮。但古人一般也把彩禮稱為“花紅”,如元關漢卿《竇娥冤.第二折》∶“說甚一家一計,又無羊酒段匹,又無花紅財禮。”又《二刻拍案驚奇.卷七》∶“太守分付花紅羊酒鼓樂,送到他家。”但是,彩禮為什么又稱花紅呢?
先來說說我國古代婚禮儀式,古籍《禮記.昏禮》上載∶“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皆主人筵幾于廟,而拜迎于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于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另《儀禮》上說∶“昏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這就是創于西周而后為歷朝所沿襲的“婚姻六禮”傳統習俗。也是“彩禮”習俗的來源。
“六禮”即六個禮法,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個結婚過程。俗諺說∶“天上無云不下雨,地下無媒不成親。”另《夢梁錄.卷二十》∶“婚娶之神,先憑媒氏。”因此,媒人是締結婚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
納采俗稱“定親”,就是當兒女婚嫁時,由男方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方提親。男方在納采時,需將大約近三十種有象征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方;女方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問名也稱“生庚”,俗稱“八字”。女方同意男方提親后,女方家長將女兒的姓名、排行、生辰八字等,書寫在紅帖子(庚帖)上,給男方帶回。男方收到后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問卜吉兇,決定雙方八字是否適合無沖煞,或將女方“八字”放在灶君前,若太平無事的就是八字相合。合者擇日期送求婚帖子,否則須將“庚帖”退還女方。
納吉又稱“過文定”,在《儀禮.士昏禮》上載∶“歸卜于廟,得吉兆,復使使者往告。”即男方問名后,若是結果是吉兆,雙方八字沒有相互沖克,同時要向女方報喜,婚事就算初步議定了,就是俗稱的“訂盟”、“訂婚”。
納征又稱“納幣”,是六禮中最關鍵的一項。《儀禮.士昏禮》載有∶“征,成也,使使者納幣以成婚禮。”就由媒人給女方納送聘禮、聘金、禮金以成婚禮,所以俗稱為“完聘”、“大聘”或“過大禮”,此時女方需回禮。納征以后,婚姻進入正式準備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