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婚前財產公證越來越被大眾接受。但是,對于婚前財產公證的程序可能不是很了解。本文就婚前財產公證的流程做出詳細的闡述。
婚前財產公證的好處多多,如,防止和減少夫妻財產糾紛的發生;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因此,婚前財產公證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青睞。
婚前財產公證需要準備的材料
當事人應當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應當提交: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協議書草稿(當事人書定協議有困難的,公證機關可以代為書寫);
(3)有關的產權證明,如個人所有房產的房產證;
(4)其他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結婚證書等。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首先得明確什么資格的人可以辦婚前財產公證?
1、未婚夫妻。
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
2、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對于已婚夫妻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需要得到配偶的完全同意和支持最好。
總之,婚前財產公證在我國還是一個新鮮的的東西,在法律上,對于日趨上升的離婚現象他是一個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穩定,社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