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度以法定財產制為主、約定財產制為輔。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在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關于財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無效時,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
我國實行的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財產,除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及另有約定以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個人物有的是指夫或妻一方單獨所有的財產,即與個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財產以及為個人職業或生活的需,不宜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
“私房錢”是夫妻一方個人積蓄而不為對方知道的錢財,其性質與婚姻法所規定的夫妻個人特有財產有所區別,如婚姻當事人間未訂立于私房錢的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無效時,應適用法定夫妻財產制,所以“私房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財產。
綜上所述,藏“私房錢”的朋友們,乖乖上交投降吧,因為法律也不支持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