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違反和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的行為,歸納起來主要有三種性質比較嚴重的行為:
(一)虐待未成年子女
虐待是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經常以打罵、禁閉、有病不給予治療或者強迫過度勞動等手段,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的行為。虐待具有以下特征:
(l)虐待行為表現為行為人經常或者連續性實施折磨、摧殘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為。其手段概括起來主要有:第一,各種肉體折磨手段,如毆打、凍餓、強迫過度勞動...
當事人沒有監護人的,人民法院如何指定訴訟代理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六十七至六十八條明確: 在訴訟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們之間指定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當事人沒有...
監護人是對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并依法律規定產生。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置監護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1)被...
一、如何確定監護人
監護人是從有利于被監護人的生活、健康、成長有利等方面從近親屬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監護能力的下列人員中確定:
1、配偶、父母、子女;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監護人可以是上述人中的一人,也可是上述人中的多人,由多人承擔監護職責的,監護人之間應有書面的約定。監護人分為三種:法定監護人、指定監護人和委托監護人。
二、哪些人...
雖然法律規定變更撫養關系要征求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見,但孩子的意見并不是判案的唯一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是處理撫養關系案件的基本原則。
本案中,李先生平時既不探望小強,也不主動給其撫養費,對小強的生活不夠關心,現在又堅決拒絕接納小強,顯然,小強跟隨其父生活難以得到應有的父愛和家庭的溫暖。同時...
由于前妻為孩子改名沒有經過自己的同意,王先生認為這種做法侵犯了自己對孩子的監護權,近日將前妻告到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前妻把孩子的名字改回原來的名字。
王先生于1993年3月登記結婚,1994年1月6日生有一子,2002年4月經法院判決與前妻離婚,孩子判歸前妻撫養。后來,王先生發現前妻將孩子的名字改變,不隨王先生的姓氏。
王先生認為孩子的姓名是雙方在離婚前共同約定的,未經過與一方協商就協商...
法律對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規定 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離婚專業律師
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照民法通則第17條第1款的規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此款所指其他近親屬,指兄弟姐妹...
在平涼街道十八街坊拆遷基地,拆遷經辦人遇到了一起稀罕事——四姐妹爭相要求照顧身患精神病的弟弟。居住在該街坊的大姐堅持一直是自己在照顧患病的弟弟,而三個另住他處的妹妹卻眾口一詞聲稱大姐本身也患有精神疾病,不適合照顧弟弟,應該由他們擔任照顧弟弟的責任。到底大姐是不是精神病患者?應該由誰來照顧弟弟?經辦人也懵了。這個難題最后交到了楊浦區法院巡回法庭的手里。
弟弟入手解真...
昨日上午11時30分,美國田納西州當地時間晚上9時30分,在舊金山岳東曉博士的幫助下,記者終于與賀紹強夫婦電話取得了聯系。
“7年時間,所有的滋味都嘗過了,讓我心痛……好在這一切都過去了,永遠會過去的。”電話那頭,是搬動椅子的響聲。賀紹強說,那是他的另兩個兒女在房間里做游戲,再過不久的時間,賀梅回家后,他們三姊妹可以一起盡情玩耍了。
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該州的第二大城市),一間租住...
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可見,子女由誰撫養的問題應根據于女的年齡分兩種情況來決定:
第一,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