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張男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
2003年10月1日頒布實施的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從“必須”變為“自愿”,也就是說婚檢不再作為結婚登記的必要條件。新的規定體現了對公民權利的尊重,但是選擇自由的同時,也帶來一些負面效果。例如婚前一方隱瞞自己的精神病史。那么當發現配偶患有精神病能離婚嗎,配有患有精神病怎么離婚呢?
一、配偶有精神病能離婚嗎
當夫妻一方發現配偶有精神病時通常會感到焦躁不安...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一條是對男方離婚自由權的限制,考慮到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這樣規定是很有必要的,我們發現,很多女性在此期間,由于身體原因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
因此,法律做如上規定是一種較人性化的...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也就是說,進行結婚登記并領取結婚證是結婚的必經程序。但是,沒有結婚證可以離婚嗎?這取決于結婚證是怎么“沒了的”,這主要有:
1.夫妻領取結婚證后丟失的;
2.男女雙方從未領取結婚證。
在第一...
哺乳期內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是協議離婚,就是雙方簽訂好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
二是訴訟離婚,就是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一方堅持離婚,就需要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我國《婚姻法》關于哺乳期離婚的規定《中華人民共...
離婚案件主要涉及三個方面的法律問題:根據我國婚姻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哪些途徑?人民法院依法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夫妻雙方分居滿兩年能否自動離婚?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除夫妻關系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指男女雙方對于是否離婚、子女和財產問題均無...
一、如何收集離婚證據?離婚時需要什么證據?
離婚需要的證據有以下幾種:(1)書證(如字據)(2)物證(3)視聽資料(如錄音、錄像、光盤)(4)證人證言(5)鑒定結論(如傷殘證明、親子鑒定結論)(6)當事人的陳述(7)勘驗筆錄
二、收集離婚的證據時,需要哪些技巧?
(一)用來證明當原告、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離婚證據。
(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
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有擬寫好離婚協議書;控制、調解好自己的心情和盡量不要讓親友參加登記離婚的過程等幾個方面。下面為您詳細介紹。
離婚有需要注意的問題。男女雙方就離婚的合意、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達成了一致的意見,不是就萬事俱備、水到渠成了。實踐證明,對于離婚,即使成功了99%,也有可能等于零,離婚雖然在眼前,但若雙方意氣用事、或操作中稍有疏忽,可能前功盡棄。
離婚需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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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律網網友提問:女方有精神病,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我和妻子結婚已經7年了,婚前我并不知道妻子有精神病史,婚后第二年妻子發病至今都未痊愈,妻子發病后,我一直外出打工,妻子由我岳父岳母照顧,婚后,我們未生育子女,也沒有什么共同財產和債權債務,現在我想起訴離婚,法院會如何處理?
滬律網律師回答:首先,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進行離婚訴訟,需要為其設置訴訟代理人,對已設定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