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在提起訴訟或答辯時,必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工作證或戶口簿)等。
2、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授權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代理權限。
3、爭議的民事法律關系事實、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證人的姓名、單位、住所等。
4、如果是涉外訴訟,當事人要提供其外國國籍的身份證明,外文起訴狀(答辯狀)應提供中文譯本,委托書要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認證,并經我...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我和丈夫結婚一年多,現在孩子快滿周歲了,他卻因為犯罪再進看守所。因為這樣的情況下我可以起訴離婚嗎?應該怎么做呢?
律師解答:
可以先向男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一、《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之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例如:魏男的戶口在湖南省A地,馮女戶口在四川省的B地,兩人登記結婚,現魏男認為夫妻感情已破裂,經與馮女協商...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訴訟中心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
每一個人都不愿意遇到離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因此,絕大多數當事人在打離婚官司時,是第一次上法庭,對于冗雜的法律程序,以及復雜的舉證規則,許多當事人往往云里霧里,不知如何處理。
一、上法院打“官...
一、以當事人住所或居所作為確定管轄權根據的原則。
英國規定只要配偶一方于離婚訴訟提起之日起在英國有住所,或于此前在英國設有一年以上的習慣居所,英國法院即享有管轄權。
美國把離婚案件的管轄權賦予原告提起訴訟時設有住所的州,而且只要原告一方在該州有住所地即可,但須已采取合法方式給配偶他方送達了傳票并提供了出庭應訴的機會。
歐洲大陸也有國家采取此原則。如瑞士規定下列法院對離婚訴訟有管轄權...
通常情況下,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或管轄,即,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適用特別規定的情形是: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對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蹤的人,對被勞動教養的人和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軍人離婚案件的管轄
1、...
離婚糾紛中,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通過協議的方式離婚,那么若要解除婚姻關系就只有走訴訟離婚這條路。訴訟離婚案件中,首要的問題就是訴訟管轄問題,即一方應當向何地法院起訴的問題。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
離婚訴訟前應該做的準備工作:(一)一定盡早到婚姻專職律師處進行一個詳細的全面的咨詢,這些咨詢包括雙方婚姻狀況、財產情況、債務情況、子女情況,律師的咨詢會給你的思路進行一個總括性的指導意見,便于當事人的后期操作。
(二)注意保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針對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包括夫妻共同財產或債務的,包括對子女撫養監護權的方方面面,例如有的女性遭受了家庭暴力,未及時報警并就醫,...
由于絕大部分當事人是第一次經歷離婚訴訟,因此,通常有很多擔心和顧慮,常見的十種分別是:
一、對方“不睬”法院傳票怎么辦?
很過當事人在訴前與對方談及離婚時,對方態度惡劣,甚至揚言,你起訴了我也不接傳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讓你離不成!其實,您大可不必擔心。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但最終“不睬”法院傳票的寥寥無幾。為什么呢?雖然現在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通常是打電話或寄信...
離婚后財產糾紛處理
■概述: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橐鲫P系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后,夫妻身份關系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離婚時分割,但離婚時未分割或雖進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發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時,即產生離婚后財產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登記離婚后財產糾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