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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這種社會大環境的新變化,反映在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上,就是夫妻一方或雙方新擁有的財產數量、質量和種類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使得財產關系也越來越復雜。因此,近年來,在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涉及股權分割的越來越多。由于這既涉及婚姻法的相關內容,又涉及公司法、證券法的相關規定。這方面需要我們研究的法律問題很多,在這里我主要...
雖然根據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之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的或應當取得的破產安置補償費應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慮到實踐中存在著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較短,以及破產安置補償費的具體構成包含非工資補償或安置補償內容等特殊情形,若簡單將安置補償費用一概作為共同財產處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ì盾。
因此,若訴訟中當事人對破產安置補償費是否均屬共同財產爭議較大,難以確定其中屬于共同財產的具體數額...
1.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產權證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房產歸一方所有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后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后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同樣,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后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因此,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余δ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對于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
在離婚訴訟中,經常出現一方當事人持已生效的債務糾紛民事判決書或調解書,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而另一方當事人則主張該債務系α造或者為舉債一方的個人債務。究竟應如何認定債務的性質,在審判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
一、夫妻共同財產認定的法律制度
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û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包括夫妻婚前財產、婚后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夫妻債務的清償、共同生活費的負擔;婚姻終止時夫妻財產的清算和分割等內容。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û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約定無效等情...
王某與拜某于1997年10月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較好。2002年6月,王某到外地出差,途中因交通事故被撞傷,經治療生活仍不能自理,神智不清。2004年元旦以后,王某的母親發現兒媳拜某經常早出晚歸,不照顧王某也不管家務,遂以拜某有外遇,夫妻感情破裂為由,代理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拜某離婚,拜某同意離婚。 此案在審理過程中,對本案應如何處理產生兩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王某與拜某結婚時間不...
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征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ÿ件10-50元;如果...
我國法律對提出離婚訴訟的時間限制規定有:
一、《婚姻法》規定男方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這主要是從女方的身體健康、心理穩定、精神愉快、對胎兒的成長發育等因素出發,
二、《民事訴訟法》第111條第7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析,û有新情況、...
在中國內½,離婚有兩種方式: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淺顯地說,就是夫妻雙方就同意離婚,財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探視完全達成一致意見,并且共同到夫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進行登記離婚的行為。民政局經審查,認為雙方已經具備離婚登記的完全條件,就會發給夫妻雙方離婚證,以證明二人的夫妻關系已經解除,而且就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及探視問題也已經至少達成表面上的一致意見。(為什ô這里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