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與精神病人離婚
精神病人離婚一般通過訴訟程序。因為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在離婚前首先要確定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為進行訴訟活動。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被告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原告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精神,對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樣可以缺席判決。
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如果遇到有一方當事...
夫妻雙方有一方得了精神病,另一方能否要求離婚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對方...
離婚案件庭審被告退庭 原告離婚獲支持 原告劉某與被告袁某離婚糾紛一案,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在不公開開庭審理進行中,被告袁某中途退庭,近日法院判決準予原、被告離婚,婚生女靚靚隨原告生活,由被告每月給付婚生女撫養費300元。民事判決書送達后,被告沒有提出上訴。 原告劉某與被告袁某于1994年下半年經人介紹相識、戀愛。雙方自愿于1995年12月29日登記結婚。1996年8月17日生育一女,取名靚靚。共同生...
每一個人都不愿意遇到離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因此,絕大多數當事人在打離婚官司時,是第一次上法庭,對于冗雜的法律程序,以及復雜的舉證規則,許多當事人往往云里霧里,不知如何處理。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準備工作。
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
離婚案件不應公開開庭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干規定》中規定:除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決定不公開開庭審理的離婚案件,一律公開開庭審理。目前,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普遍適用的是公開開庭制度,不經當事人申請并經法官根據案件自由裁定,一律進行公開審理。筆者認為,按照民法對公民隱私權保護的有關規定及離婚案件在實際操作中的特殊性,應當執行離婚案件不公開開庭制度,并應予立法規范...
每一個人都不愿意遇到離婚官司,如果不幸遇到,一般也只有一次。因此,絕大多數當事人在打離婚官司時,是第一次上法庭,對于冗雜的法律程序,以及復雜的舉證規則,許多當事人往往云里霧里,不知如何處理。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準備工作。
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第一次訴訟,因此,沒有收集、整...
上訴人:陳xx,女,漢族,1981年9月12日生,住鄭州市二七區xx村。
被上訴人:劉xx,男,漢族,1978年8月25日生,住鄭州市xx區xx路辦事處xxx村18號。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離婚糾紛一案,不服鄭州市xx區人民法院(2006)x民一初字第37xx號民事判決書,特依法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錯誤判決,并予以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2、訴訟費判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即為離婚訴訟。
一、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
電子證據是伴隨著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代表的電子技術的迅猛發展而日益受到重視的。同傳統的證據相比,電子證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這些特殊性決定了電子證據在具有自身獨特的優越性的同時,也帶有與傳統證據相比的先天不足。筆者認為,確定電子證據可采性認定的基本原則,有助于更好地認定證據。
首先,應當遵循不歧視原則。只要電子證據對案件中爭議事實具有證明性,其本身具有真實性,且不具有明顯的違法性,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