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又稱婚姻的解除,是夫妻一方或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我國現行的離婚制度具有如下特點:(1)實行徹底的破裂主義(即無因離婚制度)。人民法院在判斷是否準予離婚的惟一標準是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不是考查離婚訴訟的被告是否有過錯。(2)反對輕率離婚。一個婚姻或家庭的解體,不僅不利于當事人本人的利益,還會對子女和周圍的其他人造成直接的或間接的財產或精神上的損失,對社會也有一定的負作...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訴訟的原告,在離婚訴訟中應提交其提起離婚訴訟理由成立的證據,即原告負有舉證責任。這一規定是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做出的。
那么,離婚訴訟的原告應舉哪些證據呢?
一、證明夫妻關系已實際消亡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達二年,一方外出多年無音信或宣告失蹤、死亡,一方不履行撫育、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等。
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有財產...
離婚時前夫答應經濟補償 之后想賴賬 女方欲申請法院執行——— a與前夫離婚時,對方主動提出住房歸a所有,并一次性給呂某經濟補償13萬元。但雙方簽署離婚協議至今,前夫絕口不提經濟補償的事。無奈,a打算向法院申請執行離婚協議,卻遭到法院的拒絕。a與前夫之間的離婚協議不屬于由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a與前夫是協議離婚,離婚后因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拒付13萬元經濟補償金而引起糾紛。 《婚姻...
一方不忠實可以起訴嗎?
新婚姻法第4 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是一個宣言性的條款,這是新婚姻法的憲法類條款,它本身是不可訴的,這一點專業人士都知道。司法解釋想提醒老百姓,不能單獨以這條規定提起訴訟告妻子或丈夫對自己不忠實,但可以與有關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條款一起援引提起離婚訴訟。
原以為夫妻雙方簽訂了《結婚協議》可以讓感情更純粹婚姻更幸福,沒想到適得其反,成為離婚導火索。閃婚失敗,林芳痛定思痛,提醒青年男女:婚姻幸福不可能靠一紙約定來維持,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礎,千萬不能為結婚而結婚。昨日,她特地帶著等資料,開車約見記者,講述了她閃婚、協議、閃離的婚 姻經歷。
為結而結認識兩月就“閃婚”
之所以愿意講述自己失敗的婚姻經歷,林芳說,主要是希望青年男女能引...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 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
上海2004年有近二萬對夫妻協議離婚,這就意味著上海每年至少產生近二萬份離婚協議;事實上,雖然上海每年有近二萬對夫妻離婚,但處于離婚邊緣的家庭也不在少數。有的夫妻離婚過程中只有一份離婚協議,有的夫妻卻在離婚過程中產生了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如何認定離婚協議的效力,離婚協議是否寫了就為有效,這些問題無不與每一個人息息相關。這里,我們就將相關離婚協議的問題與大家一起探討一下。
離婚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以證明自己的主張或反駁主張。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后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結婚登記證書。一方下落不明,對方要求離婚的,應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時間、親友不知其下落的證明材料。未辦理登記手...
來源:新聞晚報
離婚協議不慎寫錯房屋門牌號,前夫以此為由欲將前妻和女兒趕出門。25日,嘉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上雙方所指向的房屋歸原告黃女士及其女兒所有。
2005年10月8日,黃女士和丈夫孫先生離婚,在離婚協議中雙方約定:婚后共同建造的三上三下樓房及一間平頂房中東面二上二下房屋歸黃女士和女兒共同所有,西面一上一下及一間平頂房歸孫先生所有。
兩人在離婚協議中誤將雙方分割的婚后共同建造的...